乙未籍户

乙未籍户,是1235年(乙未年)元朝太宗窝阔台在位期间对汉地(华北地区)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户籍清理。

背景

[编辑]

蒙古帝國金朝,历时二十余年,蒙古军所过之地,杀戮极重,因此造成大量人口损失和逃亡,产生大量无所属籍的流民。同时,蒙古诸王、大臣、将校肆意虏掠人口为其私奴。另外,汉地的军阀世侯也大肆招徕流民,扩充自己的势力。

蒙元初期,一方面为激励将士,对虏民为奴并不干涉,因此产生了附属于蒙古王公的投下户、驱口等,这些都不纳入蒙元帝国的赋税人口。而又为了取得汉地世侯军阀的支持,对其治下的的人口也往往不纳入帝国的人口统计。

随着蒙古灭金,在北方统治地位巩固,这些情形都不利于蒙元在华北地区的统治的巩固。1234年,蒙古灭金后,蒙元面临首要问题是恢复在华北的秩序,因此次年,也就是1235年(乙未年)下令籍户。

过程

[编辑]

早在金亡的前一年,大汗窝阔台就已令阿同葛充宣差勘事官,在汉地进行户籍清理,结果是“得户七十三万余”,此次扩户仅为乙未籍户先声。

1235年,蒙古大汗窝阔台任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断事官”,主持对中原户籍的全面清理,包括:

  • 全面进行户口登记,让流民就地著籍,“敢隐实者诛,籍其家”(《元史·董文炳传》)。
  • 将社会职能不同、承担不同义务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分别立籍,划分了民、站、打捕鹰坊、屯田、僧、道等户计。
  • 对驱口进行分检。窝阔台发布圣旨规定:“不论回回女真、汉儿人等,如是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驱口,因而在外住坐,于随处附籍,便系皇帝民户,应当随处差发。主人见更不得识认。如是主人识认者,断按打奚罪戾。”

经过分检,一部分驱口被收为国家编户。次年,即1236年,籍户完成。这次编户,建立了较全面的户籍簿册,初步划分了诸色户计,这样蒙古时期汉族地区户籍制度的建立。

后绪

[编辑]

乙未籍户后,对改善汉地人口流失作用不大。由于“政烦赋重”,人户大量逃亡,到元太宗十年(1238)就出现“逃亡者十四五”的局面。因此才有了后来蒙哥汗时期的“壬子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