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妻

出妻休妻是某些文化的法律禮制習俗中,丈夫逼迫妻子離婚的意思。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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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妻的歷史很早,《礼记》规定了出妻的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哆言、窃盗。《孟子·离娄下》:“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孟子本人即打算過出妻,一日孟子的妻子一人在屋里,叉开腿蹲在地上,孟子告訴母親:“婦無禮,請去之”,最後被孟母所制止[1]七去一詞要到唐代以後才正式出現,但其內容則完全源自於漢代記載於《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稱作“七棄”。

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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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休妻都休不过来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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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事見《韩诗外传》卷九:“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户视之,白其母曰:'妇无礼,请去之。'”《荀子·解蔽》:“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彊矣。”杨倞注:“孟子恶其败德而出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