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功伟烈士故居
何功伟烈士故居、就义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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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功伟故居 | |
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咸宁市咸安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近代 |
认定时间 | 2002年11月7日 |
何功伟烈士故居是位于咸宁市咸安区的一座近代纪念建筑,原主人系中共鄂南特委书记何功伟。故居位于桂花乡花田村,为殿式两层砖木结构楼房。本有1间小堂屋、3间宿舍,占地148平方米。1951年土改时拆毁3间,仅剩1间32.5平方米。
何功伟在高中时就组织学社,在故居的楼上进行马列研究、宣传。1938年7月组织咸宁中心县委(8月改为鄂南特委),其机关最初便设于故居楼上。现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1][2]
文物保护情况
[编辑]2002年11月7日,作为“何功伟烈士故居、就义旧址”的子项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入第四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3]。
其保护范围为:何功伟故居及周围一定范围。西面以故居大门为基线向西延伸15米至民房外墙;向东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顶家西墙;向南平行延伸至围墙;北面至何伟民房屋南面外墙[4]。
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以保护范围为界,东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立顶家东墙,南面向外平行延伸10米至何功志房屋外墙,北面向外平行延伸3米至何功雄家北外墙;西面与保护范围基线重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