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容量

備用容量(reserve margin)是用來應付發電機故障和有計劃的停機檢查所預留的發電容量。[1]

國際能源署建議的備用容量率介乎20%到35%。電網規模較小的地區(例如:新加坡)需要較高的備用容量率,來維持供電穩定。

定義

[编辑]

除了日本,世界各國所採用的定義大致相同。所有發電機都會計算在內,包括:正進行例行檢查和發生故障的機組。[2]

  • 備用容量 = 裝機容量 - 尖峰負載
  • 備用容量率 = 備用容量 / 尖峰負載

在日本,計算時會減去已不可調動的發電容量。因此,目標備用容量率較低,只有8%到10%。如果以上述定義計算,目標值達到33%。[2]

  • 備用容量 = 可調動容量 - 尖峰負載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備用容量之說明. [2017-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1). 
  2. ^ 2.0 2.1 我國備用容量率定義與各國比較. [2015-08-29].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