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梅故居
吴梅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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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第四批 |
认定时间 | 1998年 |
吴梅故居,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蒲林巷35-1号。建于清代,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编辑]吴梅(1884年 - 1939年),子瞿安,苏州人,戏曲家、教育家。曾在中央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吴梅精通元曲,擅长音律,著有《曲学通论》、《中国戏曲概论》等,创作编写了十余个剧本。[1]
吴梅故居建于1911年,1929年翻建,占地535平方米。故居有一路三进,第一进楼厅前两侧有厢房,大门位于东厢房,楼厅东为藏书楼“奢摩他室”,第二进堂楼二楼为“百嘉室”,后门通双林巷。[2][3]
1998年11月2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入选第四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4]。
参考资料
[编辑]- ^ 潘文龙. 人文苏州 苏州名人故踪. 苏州大学出版社. 2012: 165–173. ISBN 978-7-81137-966-2.
- ^ 谢勤国 王家伦 陈建红著. 姑苏名宅.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15: 172–174. ISBN 978-7-5641-5605-3.
- ^ 潘君明. 姑苏人民路史话. 古吴轩出版社. 2017: 117. ISBN 978-7-5546-0920-0.
- ^ 苏州通史编纂委员会,王国平. 苏州通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 1978-2000.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 2019.03: 649. ISBN 978-7-5672-2511-4.
31°18′58″N 120°36′51″E / 31.31618°N 120.614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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