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遗址 (牡丹江)
团结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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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时代 | 战国至唐 |
编号 | 7-0127-1-127 |
认定时间 | 2013年 |
团结遗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大肚川镇。团结遗址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唐朝渤海国时期的文化遗存,下层为战国至两汉时期的“沃沮人”文化遗存。下层“沃沮人”文化遗存也因此定名为“团结文化”。
200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
团结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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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时代 | 战国至唐 |
编号 | 7-0127-1-127 |
认定时间 | 2013年 |
团结遗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大肚川镇。团结遗址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唐朝渤海国时期的文化遗存,下层为战国至两汉时期的“沃沮人”文化遗存。下层“沃沮人”文化遗存也因此定名为“团结文化”。
200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