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社厅,又称埔里厅,清朝的厅。
光绪元年(1875年)置厅,厅治設今埔里市區,也就是後來台灣總兵吳光亮任內,於清光緒3年(1877年)建造的大埔城,辖属台湾府。其辖境涵蓋整個埔里盆地群,相当于浊水溪以北,火炎山、北港溪以南,集集稜脈以西,西塔山以东地区;1893年時人口約16,000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日本統治台湾后废,改設埔里社支厅。
先前機關: - | 埔里社厅 1875年-1895年 | 後繼機關: 埔里社支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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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臺廈道 (1684年-1727年,一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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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臺灣道 (1727年-1875年,一府) | 臺灣府 | - 臺灣縣
- 鳳山縣
- 諸羅縣 → 嘉義縣(1787年改名)
- 彰化縣
- 澎湖廳(1727年增設)
- 淡水廳(1731年增設)
- 噶瑪蘭廳(1812年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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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臺灣道 (1875年-1887年,二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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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臺灣省臺灣道 (1887年-1895年,三府一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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