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外交部
大韓民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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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 |
외교부(韓文)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48年7月17日 |
前身機構 | 外交通商部 |
機構類型 | 外交部 |
机构驻地 | 韩国首尔特别市钟路区都染洞世宗大路37号 |
年度預算額 | ₩1兆5,200亿(2010年)[1] |
机构首长 | 部长:趙兌烈 第一次長:金烘均 第二次長:姜仁仙 |
上级部门 | 大韩民国政府 |
網站 | 外交部官网(英文) |
影像资料 | |
外交部大樓 |
外交部 | |
諺文 | 외교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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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外交部 |
文观部式 | Oegyo-bu |
马-赖式 | Oegyo bu |
外交部(韩语:외교부/外交部 Oegyo-bu */?)是大韓民國政府負責外交及其他對外事務的最高機關。部門首長稱「外交部長」(朝鮮語:외교부 장관/外交部 長官),同時被任命為國務委員。
歷史
[编辑]- 1948年7月17日,大韓民國臨時政府依據政府組織法成立外務部,其職掌外交、對外經濟、國際情勢分析及海外僑胞等事務。
- 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政府正式運作開始,對外關係也穩步前進,並在一些友好國家如美國、中華民國、英國和法國設立大使館及公使館,在日本和聯合國也設有代表機構。
- 1963年6月24日,依據內閣法案1358號,設立直屬外務部的外交公務員教育院。
- 1965年1月5日,根據總統令2030號,將外交公務員教育院重組為外交研究院,目的在培訓且提升外交人才資源。
- 1976年12月31日,根據總統令8377號,再將外交研究院改編為外交安保研究院。
- 1998年,韓國實行政府再造計畫,外務部改組為外交通商部,依據2月28日頒布的總統令15710號及3月3日頒布的外交通商部令而增設通商交涉本部長一職,其職責為研擬與對外關係牽涉的法律事務、對外貿易協商和對外經貿事務。
- 2013年3月22日,更改名称為外交部,原通商職能(對外貿易)移交給新設立的產業通商資源部。
職掌
[编辑]- 研擬並實行政府對外政策
- 研議、實施、歸納和調整對外貿易政策
- 貿易協商和對外經貿事務
- 條約和協議之制定
- 文化合作
- 海外安保
- 保護海外僑民及提供僑務支援
- 國際情勢分析和領事服務
組織
[编辑]主管
[编辑]- 外交部長,外交部首長,下設兩名次官及通商交涉本部長,另設有直屬職位:
- 發言人
- 能源及資源大使
- 氣候變遷大使
- 外交政策顧問
- 監察官
- 第一次長(第一次官):相當於政務次長,下設外交事務副部長,並負責合作企劃處及各地域司之事務。
- 第二次長(第二次官):相當於常務次長,下設禮儀官和管理各駐外代表,並負責全球及多邊關係條約處、文化事務局、僑務及領事局之事務。
- 通商交涉本部長:下設負責商業貿易事務的副部長和負責自由貿易協定事務的副部長。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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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商交涉本部:屬部級組織,依據其組織法規定,企劃財政部、農林水產食品部、知識經濟部、科技情通部和海洋水產部等與通商貿易相關之政府機關,得將意見及政策交予該部統整,負責代表韓國對外貿易通商相關事務。
- 多邊通商局
- 自由通商局
- 國際通商局
- 自由貿易協定政策局
- 自由貿易協定交涉局
- 韓美自由貿易協定企劃團:2008年3月28日所設之特別單位。
- 朝鮮半島和平交涉本部:2006年因北韓核問題六方會談而所設之單位,預計任務時間至2009年3月28日止,本部長為代表團團長。
- 北核外交企劃局
- 和平外交企劃局
- 外交安保研究院
- 安保統一研究部
- 亞洲太平洋研究部
- 美洲研究部
- 歐洲非洲研究部
- 經濟通商研究部
歷任部長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web page (Korean).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28).
外部連結
[编辑]- 韓國外交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官方網站(韓文)(英文)
- 韓國外交部的Facebook專頁
- 韓國外交部的X(前Twitter)帳戶
- YouTube上的韓國外交部頻道
- 韓國外交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Naver官方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