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城遗址
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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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城遗址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 | ||||
坐标 | 31°28′35.06″N 103°34′58.71″E / 31.4764056°N 103.5829750°E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明 | ||||
编号 | 6-177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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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城遗址位於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威州鎮,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新石器、漢、三國、晉、元、明、清。2002年12月27日公佈為四川省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2006年5月25日列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
姜維城位於今汶川县威州鎮岷江東岸山樑上,是岷江上游地区少有的占地面积较大、文化内涵较为丰富,文化遗存保存较为完好的一直,包括新石器时代遗址、汉代汶山郡夯土城墙、明代石砌城墙、历代古墓葬。
“姜维城”傳為三國時期姜維所築之城。但後經考證並未姜維所築。 現存姜維城是在明孝宗弘治年間(1488-1508年)將過去朝代所建的作戰城堡連接起來,重新構築的。城牆將玉壘山包裹在內。但目前殘存城垣百餘米。城外高7米。寬4米的黃土墩是當年的點將台。 石城周142丈,高160尺,有兩道門,上建城樓。1921年7月,法國地質學家葉長青牧師在川邊康藏考察發現彩陶陶片,被證實為屬於甘肅「馬家窯」文化範疇。距今5000~7000年。《元和志》記載:蜀將姜維,馬忠等徵發汶山羌夷,此其地也。今姜維城。及維所築。《舊唐書》記載,蜀到禪時,蜀將姜維、馬忠徵發汶川羌夷,即此也。今州城即姜維故壘也。《汶川縣誌》:明弘治中,擬遷威州於汶川,知州趙符節、千戶趙方築威城包玉壘其內,石壁刻玉壘山三大字,明正德七年,知縣李明築石城周一百四十二丈,高一丈六尺,二門,門各有樓。東山腰平坦處,即清古城坪,今俗稱姜維城是。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川府发〔2002〕23号). 维基文库. 2002-12-27 (中文). [录入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四川政报. 2003, (6): 9-12.]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6-05-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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