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
26°28′38″N 116°01′08″E / 26.47722°N 116.01889°E
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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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西省宁都县 |
分类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1931年 |
编号 | 第三批第31项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位于中国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县城梅江镇,是一幢二层砖木结构西式建筑,原系耶稣堂牧师的住房,建于1916年,占地面积394平方米。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31年,由原西北军第五路军改编的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路军赴江西“剿共”。12月14日,该军在参谋长赵博生、旅长季振同、董振堂、团长黄中岳等领导下在宁都宣布起义,加入中国工农红军,被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五军团,史称宁都起义。[1]
1975年宁都县在此设立了宁都起义纪念馆,与宁都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合署办公。1980年宁都县革命历史纪念馆改名宁都县博物馆,遂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270.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