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千故居
张大千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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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 |
坐标 | 30°43′9.048″N 104°0′52.463″E / 30.71918000°N 104.01457306°E |
時代 | 民国 |
編號 | 157 |
认定时间 | 2019年1月10日 |
张大千故居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2号金牛宾馆内,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民国。
1943年11月,画家张大千结束敦煌之行,回到成都,初无固定住所,1947年,张大千与徐雯波在成都结婚,在成都西郊的金牛坝兴建住所,5月迁入。这是张大千在中国大陆最后的居所。 张大千故居后来被用作金牛宾馆的办公室和保管室,1993年被改为“大千居士画屋”,用以举办画展。1996年又改为“大千茶居”。2013年10月8日,张大千故居列入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1]。2019年1月10日公佈為第九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2]。
参考
[编辑]-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成都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永久失效連結],成都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9日查阅。
- ^ 四川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人民网. [2019-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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