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主席
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主席(愛爾蘭語:Uachtarán ar Ard-Chomhairle Shaorstát Éireann)是1922年至1937年間存在的愛爾蘭自由邦之政府首腦。[1]
概述
[编辑]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主席是愛爾蘭自由邦的內閣: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的主席。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主席由愛爾蘭自由邦總督根據愛爾蘭自由邦議會下議院的提名任命,並且必須獲得愛爾蘭自由邦議會下議院的信任才能繼續任職。該職位由愛爾蘭總理繼任。[2]
理論上,愛爾蘭自由邦的行政權屬於愛爾蘭自由邦總督,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有權“協助和建議”總督。但是,愛爾蘭自由邦總督必須根據愛爾蘭自由邦執行委員會的建議行使其權力,使愛爾蘭自由邦委員會主席成為愛爾蘭自由邦事實上的政治領袖。[3]
參考文獻
[编辑]- ^ Taoiseach Website (FAQ). [202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8).
- ^ Brian Farrell, Chairman or chief? : the role of Taoiseach in Irish government, 1971.
- ^ Taoiseach Website (FAQ). [202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