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猶
方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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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國史院侍講江南郷試正考官 | |
籍貫 | 浙江嚴州府遂安縣 |
字號 | 字狀其,號月江 |
出生 | 崇禎六年癸酉正月十四日戌時(1633年2月21日)[1] |
逝世 | 順治十五年戊戌十二月初三日巳時〔1658年12月26日 | (25歲)〕
配偶 | 龍渚章氏、大興詹氏 |
親屬 | 曾祖方應庶、祖方可正(壽寧知縣)、父方迓年(廩生);伯父方逢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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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猶(1633年2月21日—1658年12月26日),字狀其[2],號月江[3],浙江嚴州府遂安縣人,順治八年辛卯科中式十二名舉人,順治九年壬辰科會試易四房中式123名,殿試三甲73名,工部觀政,授翰林院庶吉士[4]。
中進士後改庶吉士,後任內翰林國史院檢討[6]、國史院侍講[7]。順治十四年(1657年),任江南郷試正考官[7][8]。因丁酉科場案問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