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公
李在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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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直隸旌德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嘉興縣 |
字號 | 字養白,一字古理,號養白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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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公(?—?),字養白,一字古理,號養白。浙江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進士[1][2]。授福建同安縣知縣。因與同知不合被劾,後來補東鄉,再補旌德,罷歸[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嘉興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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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柴堯年 | 明朝同安县知县 1592年- | 繼任: 曾如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