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堯俊 (1905年)
林堯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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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日治臺灣臺北縣大加蚋堡大稻埕 | 1905年6月16日
逝世 | 1962年4月15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大同區保安里 | (56歲)
国籍 | 大日本帝国 中華民國 |
职业 | 電影資助、負責人 戲院經營者 |
配偶 | 林李盡(正室) 劉瑞芳(側室) |
父母 | 林簡(父) 林郭招(母) |
林堯俊(1905年6月16日—1962年4月15日),臺灣日治時期臺北市人,祖籍福建省同安縣。電影負責人、前大光明戲院與永樂戲院經理[1][2]。
生平
[编辑]林堯俊生於1905年,臺北市大同區人,家族排行第二。從事臺灣電影事業,為電影巡映公司「南星映畫社」的創始人[3][4]。
臺灣光復後仍從事影業,擔任電影拍攝的資助者和負責人。如1946年6月24日,上海崑崙影業公司在台灣成立辦事處時即以林堯俊為負責人。同時經營大稻埕地方的戲院以維繫運作[5][6]。
1962年4月於臺北辭世。
參考文獻
[编辑]- ^ 中國方志叢書-臺灣地區第65期:第10卷.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臺北市志稿:第8卷/文獻委員會.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圖解台灣電影史/作者:葉龍彥.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臺灣電影戲劇史/作者:呂訴上.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中國電影史:第3卷/作者:杜雲之.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電影大事記(1898-1964):開放博物館.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