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地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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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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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類別 |
社會政治學 |
屬地主義(拉丁語:Jus soli,即土地衍生的权利),又稱出生地主義,即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1]。亚欧非及大洋洲的绝大多数国家对出生人口都奉以基于血缘关系的属人主义原则或者限定特定移民的属地主义原则但會允許特殊狀況下,例如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時準用屬地主義。
屬地主義為主的國家和地区
[编辑]無條件
[编辑]有條件
[编辑]有些國家或地區會要求孩子的父母中至少一個在孩子出生的時間是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公民、國民、永久居民或長期居民,才可適用:
已經取消
[编辑]一些以前使用屬地主義的國家,現在已經完全廢除,只有在父母至少有一方是該國公民的情況下,才會給在該國出生的孩子賦予公民身份。
- 印度:因為與其鄰國孟加拉國非法移民有關的訴訟後於2004年12月3日廢除。自1987年以來,屬地主義在印度逐漸被削弱。[2]
- 馬爾他:1989年8月1日將公民身份原則改為血統主義,這項政策也放寬了對多重國籍的限制。[3]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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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编辑]- ^ 香港移民背后的属地原则_中国访谈_中国网. fangtan.china.com.cn. [2018-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8).
- ^ Sadiq, Kamal. Paper Citizens: How Illegal Immigrants Acquire Citizenship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10. ISBN 978-0-19-537122-2.
- ^ Bauböck, Rainer; Bernhard Perchinig; Wiebke Sievers. Citizenship policies in the new Europe.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 2007: 247. ISBN 978-90-5356-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