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指關於民事實體法的基本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所有的民事實體法律關係。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一般都设有总则编,如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錨點失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 参考文献[编辑] ^ 王, 泽鉴. 民法总则(增订版). 民法总则.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602页 [2017-04-03]. ISBN 75620207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查论编法学理論法學 法理學 法律哲学 法理論學 法社會學 法律經濟學 法史學 部門法學憲法學憲法學刑事法學 總則 分則 民事法學 總則 債 物权 家庭法 繼承 刑事訴訟法學 總則 第一審 上訴 抗告 再審 非常上訴 簡易程序 協商程序 執行 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法學 總則 第一審程序 上訴審程序 抗告程序 再審程序 第三人徹銷訴訟程序 督促程序 保全程序 公告催告程序 行政法學行政法學经济法学经济法学其它相關準備程序 法律 法學分類 法律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