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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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梵語:धर्मधातु,Dharmadhātu),佛教術語,是由法與界組成的合成词,意指緣起與緣生法的真實樣貌[1][2]。
特别地,大乘佛教发展了法界的多重含义,称其为“法性”、“实相”等等,指諸法真如的界限或功能差別。大致来说,菩萨有运用法界的能力[3],即使是初地菩萨也能运用一切法界[4]。
四法界
[编辑]华严宗依《華嚴經》對於法界概念進一步加以推展,成為大乘佛教重要理論概念之一。把法界分为[來源請求]四种,即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所謂四法界。四法界由不同层次的认识而进入,其中事事无碍法界是佛智的表现。
就“事”解释,则“法”指一切诸法,即是世间万物。“界”者,意为“分界”。万物因各有体性,分界不同,故名为“諸法的界限”,即指现象界。就“理”而言,则真如之理性、诸法之实相,名为“法界”,与真如、法性、实相、实际等概念同体异名,意为超越言表、横恒万事万物之中的绝对实性,即是指實相界[5]。“法界”的概念又同时包括二者。故其用法复杂多样,需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事法界
[编辑]一切众生色心诸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为“事法界”。所指的即是现象世界。一切有生有灭有差别的事物现象,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全统摄于事法界之中。
理法界
[编辑]一切众生色心等法,虽然有差别,而体性为一,同于一理,故名“理法界”即是无差别性的宇宙真理,也就是真如、佛性、法性、实相等。
理事无碍法界
[编辑]实相之理由事而显,千差万别的事物则由得理而成,理事交融,互为依缘而不为障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事法界有差别性,理法界无差别性,有差别性是假的幻影,无差别是真的实相,真假即相即相入,圆融无碍,不可互离,所以叫理事无碍法界。
事事无碍法界
[编辑]一切有分齐的事法,表面上看虽然有差别,而从一心所显这一角度来看,则性质为一,故能称性通融,一多相即,大小互融,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既然一切事物现象多是假的,只是心的产物,那么大小高下等差别就毫无意义,可以随心所欲,事事圆融,无穷无尽。
摘抄
[编辑]大乘止觀: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心體法爾,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此心即自性清淨心,又名真如,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亦名如來藏,亦名法界,亦名法性。
達磨大師安心法門:凡所有為皆不出法界心。何以故。心體是法界故。問。世間人種種學問云何不得道。答。由見己故所以不得道。己者。我也。至人逢苦不憂。遇樂不喜。由不見己故。所以不知苦樂。由忘己故得至虛無。己尚自亡更有何物而不亡也。
參見
[编辑]參考目錄
[编辑]- ^ 《雜阿含經》卷12〈296經〉:「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 ^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11〈緣起品〉:「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生緣老死,如是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 ^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七 親近品第九:「復次,菩薩知恩報恩,成就智慧,破壞無明,莊嚴菩提,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為菩提道,修行智慧,以知法界故,受身安樂,是名自利。能發眾生世間之事及出世事,是名利他。能壞煩惱智慧二障,是名大果,是名知恩,是名報恩。菩薩智慧四事不可思議。」
- ^ 地波羅蜜多品第七. 解深密經. 由释, 玄奘翻译. [202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9).
是諸菩薩於初地中定。於一切諸法法界已善通達。
- ^ 《父子合集經》卷20 佛云︰「大王,何謂佛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時淨飯王聞是說已,白言︰「世尊,若一切法皆佛法者,一切眾生皆應是佛。」佛言︰「大王,眾生不住顛倒見者即是佛也。大王,所言佛者,或名真如,或名實際,或名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