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翁氏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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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翁氏大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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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溪口镇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17年01月19日 |
溪口翁氏大院,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溪口镇,是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2017年1月19日,溪口翁氏大院被列入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该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建筑[1]。
参考
[编辑]-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286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1-19 [2018-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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