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縣
历史
[编辑]明朝洪武七年(1374年),滁州属凤阳府。二十二年(1389年)二月,直隶京师(南直隶),滁州直隶州领二县:全椒县、来安县。清朝顺治初年沿袭明制,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年),分隶安徽省。评价:冲,繁。隶安庐滁和道。仍领二县:全椒县、来安县。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改为滁县。
对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丧失对该区域部分地区的控制力,该区域先后为汪精卫政权、苏皖边区政府控制,形成与国民政府并存的局面。抗日战争结束后,该区域部分地区重归国民政府管辖。
1949年1月24日,中共政权占领滁县县城[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建立了滁县专区、蚌埠专区、滁县地区,1980年代后,推广地级市区划制,滁县地区于1990年代设置滁州市。
注释
[编辑]- ^ 皖东全境解放和中共滁县地委成立. 滁州在线. 2011-06-23 [2014-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