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
王清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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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第20-22任會長 | |||||||||
任期 2012年5月25日—2024年7月4日 | |||||||||
前任 | 陳長文 | ||||||||
继任 | 潘維大 | ||||||||
中華民國法務部第20任部長 | |||||||||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 |||||||||
总统 | 馬英九 | ||||||||
行政院院长 | 劉兆玄 吳敦義 | ||||||||
前任 | 施茂林 | ||||||||
继任 | 曾勇夫 | ||||||||
中華民國監察院第2屆委員 | |||||||||
任期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 |||||||||
总统 | 李登輝 | ||||||||
監察院院長 | 陳履安 王作榮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市 | 1952年1月1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
政党 | 無黨籍 | ||||||||
亲属 | 王生爨(父) | ||||||||
职业 | 律師 |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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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名称 | |||||||||
繁体字 | 王清峰 | ||||||||
简化字 | 王清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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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195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律師,曾任法務部長、監察委員、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
王清峰曾與陳履安搭檔參選第九任1996年總統選舉,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參與總統選舉的女性候選人(副總統),但並未當選。後擔任法務部長,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不願執行死刑,最終決定自行辭職。
簡歷
[编辑]出生於臺南市,父王生爨為台南市資深小兒科醫師。高中就讀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後考取國立政治大學。曾獲得十三屆十大傑出女青年[1]。
1987年,媒體報導大量少女遭父母所賣,被逼從娼,為長期從事雛妓救援及協助工作,於8月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
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
1992年,成立「慰安婦申訴專線」,開始展開受害人認證訪查及協助工作,致力於台籍慰安婦真相之揭發。
1997年,開設婚姻受暴婦女專線,投入協助工作。
1998年,訪問台籍慰安婦,拍攝成「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該片獲1998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獎。
1999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娼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並出版「台灣慰安婦報告」一書。
1999年,921地震後即投入災後重建工作,募款並參與協助災民房屋重建,其後並輔導農民改種台灣本土優良肉桂樹,增加其收益並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協助農民開發肉桂不同商業用途、增加銷路。
2004年,應邀擔任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
2005年,中華民國任務型國代選舉中,獲張亞中等150人聯盟提名並當選,但未就職即退出該聯盟,放棄代表資格。
2008年4月21日,候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公佈出任馬英九就任總統後的法務部部長,並在2008年5月20日宣誓就職。就任後的首件人事案即是駁回前任部長施茂林的回任退休案,王清峰只表示「不宜、不妥」而未表示其他理由。但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皆隨後表示,回任公務員屬於施茂林法律上權益,最後施茂林以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身分辦理退休,罕見地成為政務官回任一審檢察體系職務的首例[2],隨後施茂林發表公開信表示駁回回任係屬政治清算。[3]
2010年3月11日,因公開表態廢除死刑,拒絕依法簽署四十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並呼籲檢察官不要以死刑起訴。由此引起爭議,後被迫下台負責。
2012年5月25日,當選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第20任總會長。
參選副總統
[编辑]王清峰曾與陳履安搭檔參選第九任(1996年)總統選舉,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參與總統選舉的女性候選人(副總統),但並未當選。
總統候選人 | 副總統候選人 | 黨派 | 總得票數 | 得票率 | 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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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 | 連戰 | 中國國民黨 | 5,813,699 | 54.0% | |
彭明敏 | 謝長廷 | 民主進步黨 | 2,274,586 | 21.1% | |
林洋港 | 郝柏村 | 獨立參選人 | 1,603,790 | 14.9% | |
陳履安 | 王清峰 | 獨立參選人 | 1,074,044 | 9.98% |
爭議事件
[编辑]廢除死刑爭議
[编辑]爭議的直接觸發點是,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2010年2月22日立法院總質詢,質疑行政院 4 年從未執行死刑,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表態。王清峰後來反駁吳育昇,反對王清峰的一方指她行政怠惰,爭拗展開。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王為一己之價值觀及宗教信仰,置國家律政維持於不顧,已明確涉及公務員瀆職行為,面對民間反彈聲浪四起,王的固執己見嚴重衝擊行政團隊形象,執政黨內部開始出現要求革去王法務部長職位的呼聲。而直到其卸任,王共積壓四十餘死囚而不執行。
3月9日,親自撰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推動廢除死刑政策[4],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以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過往44件已判死刑的案子也絕不簽署執行。此外,王清峰也曾表示願意代替死刑犯執行,就算為死刑犯下地獄都甘心;她表示任內不會執行死刑,即便丟官也在所不惜。[5]她強調,「並沒有忘記被害人的痛苦,也沒有看不到他們的眼淚」,她認為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在有周延的配套下,才會全面廢除死刑。[6]
3月11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表示,如果王清峰堅持廢除死刑,當初就應該拒絕接任法務部長,王清峰下臺也未嘗不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7]
3月11日,國民黨籍台北市長郝龍斌亦表示,他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認為應該待有社會共識再來考量比較妥當。[8]
3月20日,東森電視的政治評論節目《關鍵報告》提出質疑:「累積五年,共44件死刑未執行,然而2008年5月20日,王清峰才宣誓就職,究竟真正該負責的是誰?」統計數據中顯示,近20年來國民黨執政時,每年槍決死刑犯均為數十人不等,當年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時,在野的民進黨堅決反對執行死刑。直到民進黨執政後,每年槍決的死刑犯降到個位數,且逐年降低,民進黨執政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雖然於2005年12月26日簽署槍決林盟凱和林信宏二名死刑犯、但之後開始全面拒簽。
3月10日,根據聯合報於晚間所進行的民調顯示,僅1成2支持廢除死刑、另不到1成民眾贊成暫緩死刑;有7成4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且有4成2民眾認為王清峰應該為廢除死刑下台負責。[9]
3月11日,知名藝人白冰冰表示,王清峰根本就「不懂法律」,不適任法務部長一職,認為「王清峰是在告訴我們,未來在台灣只要犯了罪,你可以找人被執行,因為她可以代替別人被執行。」[10]同日晚間王清峰向行政院院長吳敦義請辭獲准。[11]
雖說在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依舊有殺人犯被求處和判處死刑,但王清峰推動廢除死刑的作為,依舊曾使得檢察官因而放棄求處殺人犯死刑的打算。[12]
參考資料
[编辑]- ^ 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選舉委員會
- ^ 罕見! 施茂林以檢察長退休. 聯合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3).
- ^ 施茂林發表退休遭迫害信. 自由電子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25).
- ^ 全文內容: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王清峰:願為死刑犯下地獄 被害家屬:袒護惡魔. 自由時報.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2).
- ^ 王清峰:不執行死刑下台將淪為國際笑柄. 聯合新聞網.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4).
- ^ 王清峰堅持廢死刑 邱議瑩:下台也是負責. 中時電子報.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4).
- ^ 廢死刑 郝龍斌認應有具體共識再談. 自由時報.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5).
- ^ 調查:74%反廢死刑 42%認王清峰應下台. 聯合報.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3).
- ^ 白冰冰批王清峰不懂法律、不適任. 自由時報. 2010-03-11 [201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5).
- ^ 王清峰請辭獲准. 中央社. 2010-03-11.
- ^ 王清峰倡廢死 女檢:不得不讓步. 蘋果日報. 蘋果新聞網. 2012-12-25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3).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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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施茂林 | 法務部部長 第十一任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 繼任: 黃世銘(代理) 正任:曾勇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