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漸逵
王漸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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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
籍貫 | 廣東番禺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用儀,一字鴻山,號青蘿子 |
出生 | 弘治十一年(1498年)二月二十八日 廣東番禺縣 |
逝世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 廣東番禺縣 |
親屬 | 子王原相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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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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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渐逵(1498年—1559年),字用儀,號鴻山,又號青蘿子[1],廣東番禺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早年師從湛若水。廣東鄉試第十九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三百三十一名,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五名[2][3][4]。刑部观政,授官刑部主事。嘉靖十四年(1535年)起用[5],復除本部主事,回籍[6]。曾與倫以訓創立“越山诗社”[7]。著有《青蘿文集》二十卷[8]。
家族
[编辑]曾祖父王煢立、祖父王珤、父親王傅,曾任州學正。母梁氏[9]。
註釋
[编辑]- ^ 诗词索引明王渐逵 - 搜韵. [2020-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6).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六》:嘉靖十四年六月戊午,吏科都给事中董进第等奉诏会举废间诸臣五十二人,疏名以请。得旨:罗钦顺、毛伯温、袁宗儒、马理、李元吉、伦以谅、朱廷立、王渐逵、冯时雍、牛鸾、汪应轸、王仪准推用,馀罢。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七》:嘉靖十六年二月乙卯,勒刑部主事王渐逵冠带闲住。渐逵在告十馀年,起官未久,复以母老乞归。 上以其欺诈推避黜之,命吏部不许朦胧起用。
- ^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12):“越山詩社,始自王光祿漸逵、倫祭酒以訓。”
- ^ 明朝著名诗人王渐逵(图)-搜狐滚动. [2018-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參考文獻
[编辑]-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屈大均,《廣東新語》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