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峰

瑞云峰
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江苏省蘇州市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时代北宋宣和年间(1119—1125)
编号26
认定时间1956年
1982年重新公布

瑞云峰系為宋徽宗花石綱中的艮岳遗石,原名小谢姑,后易名为瑞云峰。由石座和石身两部分组成,峰高5.30111米(连基座石)、宽3.25111米,石峰以“透”为亮点。

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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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勔采掘于苏州太湖西山的谢姑山[1]:16,因故未能北运,几经播迁[2]:82

自太湖启运时,中途沉船,石座沉入。残缺的石身几经辗转,至明代由湖州南浔官宦董汾购得。董家与苏州的徐泰時联姻时,以石身陪嫁,石身运输途中落入太湖。董家招人搜寻后,发现石座、石身。徐家将之置于半边街东园(今留园)。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苏州织造李煦将织造署西花园辟为康熙帝南巡行宫,瑞云峰移置西花园水池内[2]:82。另一说为1780年乾隆帝第五次南巡,整修苏州织造署,从留园移来[1]:16

瑞云峰所在的蘇州織造署遺址即今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园[2]:8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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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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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世超. 《苏州织造署遗址“国保”后的启示》. 江苏丝绸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苏豪传媒有限公司、江苏省丝绸协会). 2015, (2015年第1期): 15—16. ISSN 1003-9910 (简体中文). 
  2. ^ 2.0 2.1 2.2 汪建红、吴建华. 《中央皇朝与江南社会:“苏州织造”述论》.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现名: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科技学院(苏州科技大学)). 2015, (2015年第4期): 76—85 [2021-08-28]. ISSN 2096-32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8) (简体中文). 

31°18′08″N 120°37′46″E / 31.30215°N 120.62953°E / 31.30215; 120.6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