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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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军也称监军事、督軍,是中國歷史上,替中央政府監督在外之軍隊的官職,常持節。
簡介
[编辑]監軍之名最早見於春秋時代齐景公以司马穰苴为将,以宠臣莊賈为监军[1]。
秦始皇命蒙恬率兵防御匈奴,以長子扶苏为监,是為太子監軍之始。
至南朝時,監軍發展成為“典簽制度”。
唐玄宗開元二十年(732年)以後,開始委派宦官擔任監軍,職權為“監視刑賞,奏察違謬”,唐代監軍制度完備,主要原因在於府兵制的瓦解、募兵制取而代之以後,朝廷無法有效控制地方軍隊,必須使用監軍制度。安史之乱后,置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羽林六军辟仗使,以宦官充任。唐朝中後期,宦官權勢開始坐大,甚至有廢立皇帝之權。直到唐昭宗天復三年,朱溫盡殺宦官,唐代宦官監軍制度告終,至此監軍制度亦走向衰落。
宋朝的基本國策是強幹弱枝,“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兵將不相習,可以有效控制地方軍隊,因而逐漸不需要監軍一職。
宋代以後各朝代,時設時不設。
民國初年,位居要津的軍官,往往以行省督軍、某部督軍、監軍等頭銜任職於北洋政府,而實際為軍閥。
今日,中華民國國軍實行的輔導長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的指導員制度,亦有古時監軍的功能。
參見
[编辑]注釋
[编辑]- ^ 《史记.司马穰直列传》:“穰苴曰:‘......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于是景公许之,使庄贾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