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祖甲(?—前1152年),又稱且甲、帝甲,子姓,名載,是商朝第25位國王,武丁之子,前任國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时得到父亲武丁宠爱,但他却不愿继承王位,把王位让给了兄长,自己与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长病死后,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顧一般民眾[1]。《竹书纪年》称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时重修《汤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嚣”,一个叫“良”[2]。《史記》稱他在位時荒淫無度,商朝再度衰落。
祖甲建立了完备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谷物祭祀)、协祭(综合性祭祀)这五种祭祀方式系统性地祭祀全体祖先。祖甲还在晚年时开创了王位嫡子继承制,但并未形成長子繼承制,也没有形成像西周一样颇为严格、覆盖性的宗法制度,这种改革为商末王子间的争斗埋下了隐患[3][4]
在位年數
[编辑]現今流傳文獻記載的祖甲在位年數有2種說法:
- 在位十六年,《太平御覽》卷83引《史記》,《資治通鑑外紀》、《通志》均同。
- 在位三十三年,《史記·魯世家》引據〈毋逸〉云,《尚書·無逸篇》,《今本竹書紀年》、《皇極經世》、《資治通鑑前編》、《文獻通考》均同。
家庭
[编辑]妻
[编辑]子
[编辑]注释
[编辑]- ^ 《尚書·周書·無逸》: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 ^ 《西京杂记》
- ^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 ^ 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P285-308
前任: 兄祖庚 | 商朝国君 第25代 (一说第26代) | 繼任: 子廪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