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得象
章得象(978年—1048年),字希言,建州浦城縣人,北宋大臣。
生平
[编辑]宋真宗咸平年间章得象中进士,为大理寺评事,知江西玉山县,迁大理寺丞。宋真宗东封泰山,以殿中丞佥书兖州观察判官事,历知台州、南雄州、洪州。后权三司度支判官,迁刑部郎中。出使契丹,以兵部郎中知制诰。为翰林学士,迁右谏议大夫,以给事中为群牧使,迁礼部侍郎兼龙图阁学士,进承旨兼侍讲学士。正当刘太后听朝,宦官权盛,章得象独立自守,被宋仁宗赏识。景祐三年(1036年)二月,擢同知枢密院事,迁戶部侍郎。景祐五年(1038年),拜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院大学士。庆历二年(1042年),加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兼枢密使。庆历三年(1043年),以工部尚书为昭文馆大学士。章得象为相八年,不用私人亲戚,对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持缄默态度。常为言官弹劾,自己也多次上书请辞。庆历五年(1045年),以检校太保为镇安军节度使。庆历七年(1047年)进封郇国公。庆历八年(1048年)判河南府,守司空致仕。同年六月章得象去世,追赠太尉兼侍中,谥文宪,皇祐年间改谥文简。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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