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宣教会
達米宣教會(朝鮮語:다미선교회/다미宣敎會)是由韓國人李長林于1988年創立的新興宗教,最高機構為“達米宣教會世界總本部”。达米意为“未来临近”。1992年初傳入中國,活動一度涉及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2]
介绍
[编辑]达米,意为“末日临近”。李长林连续翻译美国人考特撰写的《世界末日论》等著作,深受影响。1988年,他自立门户成立达米宣教会,经常举办小型集会,宣传世界末日论。到1992年,该组织己建立250个支部,遍及美州、欧洲、亚洲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信徒约10万。1992年9月24日,汉城地方检察院强力部以犯有诈骗、违反外汇兑换管理法等罪名将李长林逮捕,判处2年监禁[3]。韩国警方也从10月28日起,在该教活动的教堂加强戒备,以防可能出现的集体自杀事件。1992年10月28日过后,並未發生世界末日事件。[4]。
發展
[编辑]達米宣教會以宣揚“末世論”為宗旨,宣稱“1992年10月28日23時是‘世界末日’的開始,屆時加入達米宣教會的人將隨復活的耶穌一起‘升天’,未加入達米宣教會的人將在而後的7年‘大劫難’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穌的審判”。[1][5]
自1992年以來,達米宣教會頻繁派人入境中國,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印製、散發大量宣揚“末日論”的宣傳品,並指使境內骨幹組織信徒進行集體“升天”活動。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會點60多處,發展骨幹400餘人、信徒4000餘人,組織1200名信徒變賣家產,離開家庭,放棄生產和學習,參加“升天”活動,並準備集體自殺。[1][6]
定性
[编辑]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達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指控達米宣教會危害当地社会政治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
鏈接
[编辑]- ^ 1.0 1.1 1.2 1.3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 若干問題的通知. [201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4).
- ^ “達米宣教會”-荊楚網. [201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9).
- ^ 罗伟虹著. 世界邪教与反邪教研究.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2年7月: 234. ISBN 7-80123-430-8.
- ^ 孔祥涛主编;社会问题研究丛书编辑委员会编. 论邪教 首届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 242. ISBN 7-219-04284-1.
- ^ 宣揚世界末日的韓國達米宣教會- 大洋網新聞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8-19.
- ^ “集體升天”的“達米宣教會”-巴渝風. [2014-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