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 (泉州市)
郊区(1985年5月14日—12月23日)是福建省泉州市的一个已不存在的市辖区。
1985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晋江地区改设地级泉州市,原县级泉州市改设鲤城区和郊区;郊区管辖1个街道和8个乡、镇[1]。同年12月23日,国务院取消郊区建置,其辖区转划鲤城区[2]。在其存续期间,未成立相应的机构。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部分地市行政体制给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3).
-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泉州市设区问题给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