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倬
高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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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刑部尚書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忠州 |
字號 | 字枝樓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弘光元年五月丙申(1645年6月7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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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倬(?—1645年6月7日[1]),字枝樓,四川重慶府忠州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高倬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3],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浙江德清知縣,調任金華,又改為河南道監察御史。薊遼總督曹文衡與總監鄧希詔互相上奏舉報對方,他表示應該撤換鄧希詔,讓曹文衡安心;若曹文衡不稱職應該換人,不要讓宦官參與。奏疏一上表,高倬被貶一級,不久因為草場失火,被指巡視不謹慎連坐罷官,貶謫為光祿寺監事。之後得起用上林苑丞,轉大理右寺副[2]。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火星發生逆行,高倬請求清理刑部的積案,陞任南京太僕寺卿,駐在滁州,招募州人當兵保障當地獲允許。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二月,高倬出任都察院僉都御史,提督操江,秋天時,朝廷改任勳臣劉孔昭擔任提督操江,召高倬轉官,但未赴北京就已經失陷[4]。
弘光帝繼位,高倬升任工部右侍郎;御用監的宦官要求設立宮殿擺放玩物,光祿寺又要求辦理御用器物,他上表應該奉行節儉。之後宦官又催徵大婚費用,他說:「這是什麼時間?國土缺半,民力枯歇,兵馬糧錢尚欠二百五十萬,戶部存銀只有千多,請求節用。」未被採納。解學龍被削籍,高倬轉任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他堅持不作冤獄,遭馬士英憎恨。南京淪陷,高倬自縊而死[1][5][6]。
引用
[编辑]-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紀第一》:(弘光元年五月)丙申,(清軍)入南京。尚書高倬、解學龍、何應瑞,同安侯黃正陞,總兵徐樞、秦良弼,司禮太監韓贊周等死之……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高倬,字枝樓,重慶忠州人。天啟五年進士。授德清知縣,調金華,遷河南道御史。薊督曹文衡與總監鄧希詔相奏訐,倬言宜撤希詔,安文衡心;若文衡不足任,宜更置,勿使中官參之。疏入,貶一秩。尋以草場火,坐視巡不謹下吏,謫光祿監事。起上林丞,轉大理右寺副。
- ^ 同治《忠州直隸州志·卷九·選舉志》:高倬 萬曆戊午科(舉人),中天啟乙丑進士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崇禎十一年五月,火星逆行,倬請疏刑部積案,累陞南京太僕卿。太僕卿駐滁州,請募州人為兵,保障鄉土,從之。十六年二月,以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其秋,操江改任勳臣劉孔昭,召倬別用,未赴而北京陷。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安宗立,擢工部右侍郎。御用監內官請設宮殿,陳設寶玩金玉,光祿寺請辦御用器。倬上言:「國家草創,民愁財匱,宜力行節儉,為天下先。昔衛之亡也,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通商務農,故能立國。今百萬之師,嗷嗷待哺,司農無以應之,致觖望掠食,即君臣縞素以匱乏,彼未必信也,而乃雕鏤華彩,欲飾美觀乎!」內官催大婚冠費,又言:「今何時耶?金甌半缺,民力以枯,海內兵馬錢糧缺額二百五十萬有奇,戶部見存銀止千餘,乞節用。」不納。已解學龍削籍,倬繇左侍郎晉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枉獄力拒,馬士英銜之。南京亡,投繯卒。
- ^ 《明纪编遗》“两都殉难忠臣姓氏”:余不材,不能为殉难诸公各立一传。仅记姓氏,以期良史之制作,昭垂不朽……南都覆而都御史左懋第死于燕,督师阁部史可法死于师,靖何永智:恨无图史记贤臣:葛征奇考南侯黄得功自刎营中,刑部尚书高倬、光禄卿葛征奇、铨司黄端伯、中书龚廷祥尽节于官……诸臣烈烈,忠魂见端皇帝而不愧其姓氏,百世犹馨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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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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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敖榮繼 |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26年-1630年 | 繼任: 余若麒 |
前任: 席來聘 | 明朝金華縣知縣 崇禎年間-1631年 | 繼任: 趙東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