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 高等法院(英語:High Court)通常指地位僅次於最高法院的一種法院,通常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但不具最終審判權。 澳洲高等法院 各地高等法院[编辑] 英格蘭及 威爾斯 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 澳洲 澳洲高等法院 爱尔兰 愛爾蘭高等法院 前法蘭西王國 各前法国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臺灣)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各高等行政法院:臺北、臺中、臺南(籌設中)、高雄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陸地區 中国大陸各省级行政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专门人民法院之高级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香港高等法院(分為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香港最高法院 日本 札幌高等裁判所 仙台高等裁判所 仙台高等裁判所秋田支部 東京高等裁判所 大阪高等裁判所 名古屋高等裁判所 名古屋高等裁判所金澤支部 廣島高等裁判所 廣島高等裁判所岡山支部 廣島高等裁判所松江支部 高松高等裁判所 福岡高等裁判所 福岡高等裁判所宮崎支部 福岡高等裁判所那霸支部 美国 各聯邦上訴法院 參見[编辑] 法律主题 最高法院 中级法院 上訴法院 地方法院 这是一篇與法律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