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府 龍江府,清朝末期设置的府,属于黑龙江省。 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设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为抚民同知兼理事衔,管理地方旗民词讼之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升为龍江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废龍江府,改置龙江县。 参考文献[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查论编清朝黑龍江省行政區劃直轄 龍江府 呼蘭府 綏化府 海倫府 嫩江府 訥河廳 兴东道 璦琿道 璦琿廳 黑河府 呼倫道 呼倫廳 胪滨府 查论编黑龙江省历史二级政区1910年1907-1911年,黑龙江省有7府、3直隸廳府 龍江府 呼蘭府 綏化府 海倫府 嫩江府 黑河府 臚濱府 直隸廳 訥河廳 璦琿廳 呼倫廳 1920年1929年前,中華民國黑龙江省曾设有4道道 黑河道 龍江道 綏蘭道 呼倫道 1958年1958年,黑龙江省下辖2省辖市、6专区省辖市 哈尔滨市 齐齐哈尔市 专区 松花江专区 嫩江专区 绥化专区 合江专区 牡丹江专区 黑河专区 1980年1980年,黑龙江省有5省辖市、7地区省辖市 哈尔滨市 齐齐哈尔市 佳木斯市 大庆市 伊春市 地区 松花江地区 嫩江地区 绥化地区 合江地区 牡丹江地区 黑河地区 大兴安岭地区 2015年2015年,黑龙江省有12地级市、1地区地级市 哈尔滨市 齐齐哈尔市 鸡西市 鹤岗市 双鸭山市 大庆市 伊春市 佳木斯市 七台河市 牡丹江市 黑河市 绥化市 地区 大兴安岭地区 历史二级政区索引:冀 · 晋 · 蒙 · 辽 · 吉 · 黑 · 苏 · 浙 · 皖 · 闽 · 赣 · 鲁 · 豫 · 鄂 · 湘 · 粤 · 桂 · 川 · 贵 · 云 · 藏 · 陕 · 甘 · 青 · 宁 · 新 ·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