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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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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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1969年6月-1972年3月 |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 |
任期 1970年12月-1972年3月 | |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 |
任期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 |
任期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司令员 | |
任期 1975年10月-1977年9月 | |
个人资料 | |
本名 | 刘维芳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8年10月10日 大清山东省沂州府莒州莒县朱楼乡刘家东山(今属莒南县) |
逝世 | 1990年8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81歲)
国籍 | 大清(1908-1911)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990)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效命 | 中国共产党 |
军种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
军衔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 |
刘兴元(1908年10月10日—1990年8月14日),原名刘维芳,男,汉族,山东莒南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中将[1],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委(后为国防大学)、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
生平
[编辑]早期生活
[编辑]刘兴元1908年10月生。1914年六岁进私塾读书。1919年上国民小学,1925年去青岛某杂货商店当学徒工,1928年底,经人介绍在泰安参加冯玉祥的学兵团。
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
[编辑]1931年5月,投奔井冈山红军,任红军第四医院文书,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员,任医院政治处秘书兼俱乐部主任。1932年,先后任军委后方办事处文印科科长,总卫生部秘书,组织兼青年科科长。1934年10月,任卫生部总务处长,在长征中三过草地。1935年1月,兴元任总卫生部支部书记,后任总务处长、组织科科长。长征结束后,12月进入红军大学(后改为“抗大”)第二期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
[编辑]一九三七年八“抗大”毕业后,任卫生部政治处副主任、主任。一九三八年春,任一一五师工兵营政委。一九三九年一月,改任一一五师教导大队政委。一九四0年初,任一一五师政治部、民运部副部长兼鲁南地委民运部部长、鲁南人民代表大会筹委会和大会秘书长。一九四0年六月,改任一一五师东进支队政治部主任、代理政委。十月东进支队改编为一一五师教导第五旅,任政治部主任。一九四0年十二月,教导五旅进入淮海地区,配合新四军作战。"皖南事变"后,教导五旅改称新四军独立旅。一九四二年底,独立旅奉命返回山东,仍隶属一一五师,一九四三年三月,山东军区滨海军区成立,改任滨海军区政治部主任。一九四四年一月代理滨海军区政委、指挥攻克石沟崖伪军据点。一九四四年十一月,率部收复了莒县城。一九四五年一月,他又争取诸城伪保安队张希贤部一仟五百余人反正,被改编为山东军区独立第三旅。他亲自总结的滨海军区策动伪军起义及对起义部队进行改造的经验,被八路军总部转发,向全国各根据地推广。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编辑]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山东军区组建野战兵团,任第二师政委。八月他与师长罗华生指挥部队解放了临沂城。同年十月二师进军东北。参加了四平保卫战等多次战役。一九四七年十月,调任东北民主联军上干大队政委。一九四八年三月,他调任东北野战军第五纵队政委。同年九月,五纵参加了辽沈和平津战役。一九四九年一月北平和平解放,第五纵队改编为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二军,任军政委。五月,四十二军南下,在安阳城全歼国民党军一万二千余人,拔掉了国民党在豫北的最后一个据点,使冀、鲁、豫三省解放区连成了一片。同年七月,四十二军进入河南伏牛山区剿匪,仅三个月即基本肃清了号称十万之众的匪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编辑]建国后,他调任中南军区党委秘书长,一九五零年九月擔任中南军区干部部副部长。一九五一年九月任中南军区党委常委、干部部部长。一九五五年一至七月任华南局常委。一九五五年三月任广州军区副政委、党委副书记。一九五五年十一月起历任广州军区第二政委,一九六九年四月至一九七七年八月任中央军委委员,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任广州军区第二政委、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任广州军区第二政委、广东省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
一九七二年三月,调任成都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一九七五年十月,改任成都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一九七七年九月任军政大学政委。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任军事学院政委。
一九九零年八月十四日在北京逝世,享年八十二岁。 [2]。
获得荣誉
[编辑]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3]
社会职务
[编辑]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3]
参考文献
[编辑]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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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永胜 | 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1969年11月-1970年12月 | 繼任: 刘兴元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
前任: 刘兴元 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1970年12月-1972年3月 | 繼任: 丁盛 |
前任: 张国华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繼任: 赵紫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黄永胜 | 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9年6月-1972年3月 | 繼任: 丁盛 |
前任: 张国华 |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繼任: 赵紫阳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 ||
前任: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72年3月-1975年10月 | 繼任: ' |
前任: 秦基伟 |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司令员 1975年10月-1977年9月 | 繼任: 吴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