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12年11月12日)请协助補充参考资料、添加相关内联标签和删除原创研究内容以改善这篇条目。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此条目页的主題是以軍事手段佔有他國領土,或群眾因有所訴求而佔領公共場所的行為。关于領土的取得方式,請見「先佔」。 「占领运动」重定向至此。關於在香港發生的佔領中環運動,請見「佔領中環」。 佔領本來是指通過軍事手段佔有他國領土的行為。佔領他國的領土意味著戰爭的發生。一些被军事佔领的土地在戰爭結束已可通過和平方式索回;但一些原本军事佔领的土地,在戰後由雙方達成條約,割讓給戰勝國。不過「佔領」現在也指因群眾有某些訴求而佔領街道的例子,如佔領中環[1]。 參見[编辑] 軍事佔領 參考文獻[编辑] ^ 戴耀廷. 以法達義 公民抗命爭普選. 主場新聞. 2013-01-23 [2015-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