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

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吉林省文化厅提出,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吉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1956年6月26日公布,共36处[1]
  • 重新公布第一批:1981年4月20日公布,共32处[2]
  • 第二批:1981年4月20日公布,共35处[2]
  • 第三批:1983年11月24日公布,共9处[3]
  • 第四批:1987年10月24日公布,共27处[4]
  • 第五批:1999年2月26日公布
  • 第六批:2007年5月31日公布,共165处[5][6]
  • 第七批:2014年8月28日公布,共159处[7][8]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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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列表列举了各地级市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未包括在内。

索引: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跨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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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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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边边墙(7-115)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

跨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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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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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 89–93. 
  2. ^ 2.0 2.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重新公布吉林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吉政发〔1981〕8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981-04-20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4). 
  3.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吉政发〔1983〕29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983-11-24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4). 
  4.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吉政发〔1987〕13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987-10-24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4). 
  5.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吉林政报. 2007, (13): 16–23. CNKI JLZB200713008. 
  6.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吉政发〔2007〕2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7-05-31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4). 
  7.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吉政发〔2014〕3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08-28 [2023-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4). 
  8.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吉林政报. 2014, (18): 6–14. CNKI JLZB20141800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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