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選(16世紀—1645年),河南府閿鄉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張可選是在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2],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擔任章丘知縣。任內在家孝順家人,做事清廉正直,因地方多變故而用計守城,弘光年間在任內去世,得在鄉賢祠祭祀[1][3]。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山東疆吏:……張可選,閿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章邱知縣。
- ^ 光緒《閿鄉縣志·卷九·選舉》:張可選 崇禎癸酉(舉人),見進士。
- ^ 光緒《閿鄉縣志·卷十·人物》:張可選,崇禎庚辰進士,任章邱令。居家孝友,服官清廉,時地方多故,城守有方,以勞卒於任,祀鄉賢。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光緒《閿鄉縣志》·卷九·選舉
- 光緒《閿鄉縣志》·卷十·人物
官衔 |
前任: 萬世顯 | 明朝章丘縣知縣 1641年-1645年 | 繼任: 呂雲藻 清朝知縣 |
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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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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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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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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