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 (大字)

彌陀,原稱為彌陀港,是臺灣高雄市彌陀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也是全區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該區東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彌陀里不含西南部、彌壽里東大半部、彌仁里不含西端、彌靖里不含西北端、鹽埕里東半部。[1][2][3][4]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彌陀港(彌陀),設有彌陀國小[1][2]

歷史

[编辑]

台灣日治初期,彌陀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彌陀港庄」(舊制街庄),隸屬於仁壽上里。該庄昔日北隔阿公店溪竹仔港庄為鄰,東與港口崙庄石螺潭庄為鄰,南邊為梓官庄,西南邊為漯底庄,西邊為海尾庄鹽埕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鳳山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5月3日,該庄編入「彌陀港區」,隸屬於鳳山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彌陀港區改隸屬於臺南廳[7]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簡化為「彌陀」大字,隸屬於高雄州岡山郡彌陀庄新制街庄)。[8]

戰後彌陀庄改制為彌陀鄉,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3月1日,彌陀鄉拆分出永安鄉,本地區仍隸屬於彌陀鄉。同年10月1日,高、屏分治,彌陀鄉仍隸屬於高雄縣。1951年(民國40年)4月20日,彌陀鄉再拆分出梓官鄉,本地區仍隸屬於彌陀鄉。[9]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為直轄高雄市,彌陀鄉改制為彌陀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编辑]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彌陀港(彌陀),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2]

交通

[编辑]

省道台17線又稱「西部濱海公路」,是甲南至水底寮的幹道,經過本地區主聚落東側。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永安區東部、路竹區西端、湖內區西南端、茄萣區等地;南行可前往梓官區橋頭區西南端、楠梓區左營區等地。[1][2][10]

區道高23線是彌陀至典寶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略偏西南、彌陀聚落的中正路路口。[1][2][4][11]

區道高24線海尾至彌陀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西部凸出部分西南側、彌陀聚落的區道高23線路口。[1][2][4]

區道高26線是南寮至石潭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南部邊界地帶東端。[1][2][4][11]

學校

[编辑]

公務機關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4.0 4.1 4.2 4.3 高雄縣彌陀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鳳山廳廳令第二號街庄長管轄區名及ヒ區域ノ件.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5-03: 0012–0017. 
  7.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8.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9.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0.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11. ^ 11.0 11.1 高雄縣梓官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