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三級選舉制度 普魯士 普魯士政府与政治系列条目 憲法1848年1850年1920年 領導人君主 霍亨索伦王朝 普魯士君主 王位繼承人 政府 内阁首长 副内阁首长 外交部長 戰爭部 內政部 財政部 立法機構 普魯士等級 國民議會 議會 普魯士貴族院 普魯士上議院 主席 普鲁士众议院 選舉制度 三級選舉制度 普鲁士自由邦的选举 公投 1921年上西里西亚公投 1920年东普鲁士公投 1920年石勒苏益格公投 1931年普魯士邦議會公投 行政區劃 普魯士省份 相关 德意志邦聯 北德意志邦聯 德意志帝國 威瑪共和國 納粹德國 國際關係 普波同盟 俄普同盟 英普同盟 1756年 1788年 普奧對抗 相關條目 条顿骑士团 条顿骑士团国(骑士团国) 条顿骑士团大团长(大团长) 东易宾容克 普魯士陸軍 德國總參謀部 帝國總督 普魯士改革運動 普鲁士神话 德意志統一 普魯士政變 廢除普魯士 查论编 三級選舉制度(德語:Dreiklassenwahlrecht)是普魯士王國於1848年至1918年間使用的間接選舉系統,在德國的其他邦採用時間較短。該制度将選民分為三级,即納稅最多的人構成第一级,納稅最少的人構成第三级,每一级的稅收總額相等。每级的选民分别选举三分之一的选举人(Wahlmänner),而选举人来选举代表。这是按经济收入而不是地理区域或人口种族对选举进行分配的一种制度。因为贫富差距,前两级的人数远远少于第三级。如在1849年,第一等级的人口占比4.7%,第二等级为12.7%,第三等级为82.6%,这意味着第一等级的个体对选举结果的影响是第三等级个体的17.5倍。 普魯士各省按稅收部門劃分的每個合格選民的平均稅收收入(以金馬克表示,1898年)[1] 省份 一級 二級 三級 總計 東普魯士省 485 139 15 42 西普魯士省 559 147 17 48 柏林 2,739 445 44 124 勃兰登堡省 635 168 21 56 波美拉尼亚省 608 147 16 46 波森省 395 83 11 32 西里西亞省 546 113 15 45 萨克森省 724 181 21 59 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省 654 208 23 63 漢諾威省 469 149 18 49 威斯特法倫省 662 146 22 59 黑森-拿騷省 589 163 27 72 萊茵省 733 170 24 67 霍亨索倫省 61 24 6 14 總計 671 165 21 59 參考資料[编辑] ^ Ritter, Gerhard A. Wahlgeschichtliches Arbeitsbuch: Materialien zur Statistik des Kaiserreichs 1871–1918 [Electoral History Workbook: Materials on Statistics of the German Empire 1871–1918]. Munich: Verlag C. H. Beck. 1980. ISBN 3-406-07610-6 (德语). Speech in Favor of Reforming the Prussian Suffrag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the Prussian House of Deputies, 26 November 1873. 规范控制数据库:各地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