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
Unionem Europaeam
(拉丁文)
其官方语言中的名称
十二颗五角金星环成一圆,蓝底
格言:In varietate concordia(拉丁文)
盟歌:歐洲之歌》(管弦乐)[1]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歐洲聯盟特別領域
政治中心布鲁塞尔[2]
(政府驻地)
斯特拉斯堡
(议会驻地)
最大都市柏林(單一城市)
巴黎(都會區)
官方语言
类型政治-经济联盟
成员国
领导人
比利时 夏尔·米歇爾
德国 乌尔苏拉·冯德莱恩
马耳他 萝伯塔·梅措拉
• 欧洲法院院长
比利时 科恩·莱纳茨英语Koen Lenaerts
欧洲联盟立法機構
 上議院- 欧盟理事会
 下議院- 欧洲议会
成立
• 《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
1993年11月1日
面积
• 总计
4,233,262平方公里(第7位1
• 水域率
3.08%
人口
• 2022年估计
446,828,803(第3位1
• 密度
106/平方公里
GDPPPP2022年估计
• 总计
$24.049万亿美元[3]
• 人均
$53,960美元
GDP(国际汇率)2022年估计
• 总计
$16.613万亿美元[3]
• 人均
$37,180美元
基尼系数0.3[4](2020年)
人类发展指数 0.900[5](2018年)
极高极高 · 第14位 / 第25位1
货币
时区WETUTC[註 1]
CETUTC+1)
EETUTC+2)
UTC+3WESTUTC+1)
CESTUTC+2)
EEST
行驶方位靠右行駛[2]
互联网顶级域.eu[註 2]
网站
europa.eu
  1. 功能上可视为一个国家
  2. ^ 除了愛爾蘭馬耳他以及塞浦路斯

欧洲联盟(英語:European Union;西班牙語:Unión Europea;法語:Union européenne;德語:Europäische Union; 意大利语:Unione Europea),简称欧盟EUUE),是歐洲多國共同建立的政治经济司法超主权实体,現拥有27個成员国,正式官方语言24种。規範歐盟的條約經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世界上第三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為歐盟兩大核心成員國;軍事上除愛爾蘭奧地利马耳他塞浦路斯四國以外,其餘23個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组织的成員國。 歐盟目前是歐洲地區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經濟合作的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亦包括外交政策,歐盟各國的外交政策受歐盟委員會約束),加上歐盟委員會(行政權)連同具政治影響力的歐盟理事會歐洲議會(立法權)和歐洲法院(司法權),令歐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雖然歐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歐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但里斯本條約第一條第八項(款)[6]允許歐盟簽訂歐洲人權公約成為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後轉變成歐盟,並且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最多時有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盟高峰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欧盟理事会(成員國家部長所組成的欧盟的上議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歐洲議會(欧盟的下議院,唯一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欧盟的司法機構)、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並使用了共同的貨幣歐元,由27個成員國中的19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3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4億多歐盟公民在各國之間也直接享有工作權,甚至一部份的政治參與。在外方面,具備歐洲公民權的可申請使用標記歐盟標注的成員國護照,同時也享有所有成員國的領事保護資格。不過歐洲還未建軍。

目前欧盟的主要议题有欧洲联盟扩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歐洲移民危機等。2012年10月12日,歐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7][8]2020年1月31日,經過多年的談判,歐盟重要成員英國退出歐洲聯盟

歷史

[编辑]
欧盟成员国大陆领土的扩张动画(在欧洲共同体之前-2020年),加入国家着色

歐洲統一的思想,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後,20世紀以前就已經出現。中世紀時期的東羅馬帝國,以及其後的法蘭克王國神聖羅馬帝國等都將歐洲許多地區統一在其疆域之內。1453年,東羅馬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奧斯曼帝國攻破後,波希米亞國王Podebrady之喬治就於1646年建議,歐洲基督教國家應該組成聯盟,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擴張。

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當時就有歐洲人設想歐洲仿效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歐洲合眾國,支持此提議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塔德乌什·柯斯丘什科等。19世紀初,拿破侖曾在大陸封鎖期間在歐洲大陸實行關稅同盟

最初於1948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組成的關稅聯盟,主要是免除關稅,開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貿易。

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公布“舒曼计划”,建议将法国、德国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高级联营机构的管制之下,其他欧洲国家也可参加。

1951年4月18日,西德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国意大利六国签署《巴黎条约》,决定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合作推動煤與鋼鐵的生產銷售。1952年7月23日,该条约生效,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六國在羅馬簽署《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该条约生效,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决定将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所属机构加以合并,统称为“欧洲各共同体”。1967年7月1日,该条约生效,“欧洲各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2年後,丹麥英國爱尔兰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先後加入歐洲各共同體

1987年7月1日,歐洲單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簽訂《申根條約》,消除過境關卡限制,使會員國間無國界,於1995年3月26日生效。

1992年2月7日,《馬斯垂克條約》签订,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議會,逐步由區域性經濟共同開發轉型為區域政經整合的發展。並將歐洲經濟共同體更名為歐洲共同體。

1993年11月1日,《馬斯垂克條約》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歐洲三大共同體納入歐洲聯盟,同时发展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并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

1995年1月1日,會員國增加瑞典芬蘭奥地利

1999年1月1日,推出共同貨幣「歐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

2004年5月1日,第五次擴張第一階段,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脫維亞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馬爾他斯洛文尼亚加入歐盟。

2007年1月1日,第五次扩张第二階段,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根据《里斯本條約》,欧盟設置新的歐洲理事會主席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條約加入了《欧洲联盟基本權利憲章》以保障人權,使歐洲議會和各成員國議會有更大的發言權以增加歐盟的民主正當性,並試著增進歐盟委員會歐盟理事會的效率。

2013年7月1日,克罗地亚加入歐盟。

2016年6月24日,英國公投決定脫離歐盟,將開始協商達成退出歐盟協議,直至2019年3月29日,英國將繼續是歐盟成員,繼續執行歐盟法律和其他經貿協議。直到英國和歐盟達成退出歐盟的協議,並獲得歐洲議會英國國會的通過,英國才能正式脫離歐盟。直至2020年1月29日,歐洲議會通過英國脫歐協議,同年1月31日英國才正式脫離歐盟

2022年1月23日,比利時布魯塞爾爆發大規模反防疫示威,示威不但演變為暴力衝突,歐盟總部大樓也遭受衝擊和破壞。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期間,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於2022年2月28日宣佈申請加入歐盟,格魯吉亞摩爾多瓦亦於3月3日相繼宣佈申請加入,波士尼亞於2023年3月22日宣布申請加入,瑞士本來是想加入,但公投失敗。

前欧洲各共同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编辑]

“欧洲各共同体”是三個歐洲國際組織在機構整併之後的統稱,它們分別是:欧洲共同体(歐盟成立之前叫做“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隨著歐盟成立,“欧洲各共同体”被立為欧盟三支柱的第一支柱,其他兩個是:第二支柱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第三支柱刑事案件的警察合作與司法合作

“歐洲煤鋼共同體”之成立契約中即訂定有效期50年,於2002年到期解散;隨著2009年《里斯本條約》的生效,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歐洲經濟共同體”),其任務和地位由歐盟承接;所以2009年12月起,三個共同體只剩下一個歐洲原子能共同體。《里斯本條約》也取消了歐盟三支柱的結構,將各支柱的任務與透過里斯本條約新取得之權限做更緊密的整併。由於在《里斯本條約》的新架構下有這些變革,歐盟官方鑑於“歐洲各共同體”的名稱不再適於描述歐盟當前的運作方式,不再使用此名詞。

政治

[编辑]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在2005年《歐盟憲法》失敗後,歐盟暫時放棄了用單一一部憲法取代所有之前的條約,而改簽定對《歐洲聯盟條約》和《歐洲共同體成立條約》的修正草案(簡稱《里斯本條約》)。雖然如此,歐盟的法律和機構依舊相當複雜。

条约

[编辑]
簽署
生效
條約
1948
1948
布魯塞爾條約
1951
1952
巴黎條約
1954
1955
布魯塞爾條約修正英语Treaty of Brussels#Modification巴黎會議英语London and Paris Conferences#Paris
1957
1958
羅馬條約
1965
1967
合并条约
1975
N/A
欧洲理事会成立
1986
1987
單一歐洲法案
1992
1993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7
1999
阿姆斯特丹条约
2001
2003
尼斯条约
2007
2009
里斯本條約
                       
歐盟三支柱  
歐洲各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
歐洲煤鋼共同體 (ECSC) (條約於2002年終止英语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Merger and expiry 歐洲聯盟 (EU)
    歐洲經濟共同體 (EEC) 歐洲共同體 (EC)
    TREVI英语TREVI 司法與內政合作 (JHA)  
  刑事領域警務與司法合作 (PJCC)
  歐洲政治合作英语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 (EPC)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CFSP)
(鬆散個體) 西歐聯盟 (WEU)    
(條約於2010年失效英语Western European Union#2009–2011: Dissolution  
                     

歐洲聯盟機構

[编辑]
欧洲理事会

- 决定大政方针 -

欧洲联盟理事会

- 立法机构 -

欧洲议会

- 立法机构 -

欧盟委员会

- 行政机构 -

Members of the European Council 2011
EU Council room
European Parliament
European Commission building
  • 与理事会一起作为立法机构
  • 与理事会共同拥有预算权,并拥有最终决策权
  • 拥有包括欧洲委员会在内多个机构的民主控制权和批准委员会成员(任命)的权力
歐洲聯盟法院

- 司法机构 -

欧洲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 -

欧洲审计院

- 财务审计机构 -

ECJ room
European Central Bank
ECA building
  • 确保统一适用和解释欧洲法律
  • 有权决定会员国、机构、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
  • 总部在卢森堡

歐盟的外圍組織

[编辑]

以下機構和歐盟沒有直接的關係

[编辑]

名稱釐清

[编辑]

以下是幾個非常容易混淆的歐洲機構:[10]

英文 European Council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Commission Council of Europe
中国大陆譯名

[11]

欧洲理事会
欧盟首脑会议
欧盟理事会
部长理事会
欧盟委员会 欧洲委员会[12]
台湾譯名

[13]

歐盟高峰會 歐盟理事會
部長理事會
歐盟執委會
歐盟執行委員會
[14][15]
歐洲理事會[16]
地位 歐盟事實上的最高决策机构 歐盟的立法部門 歐盟的執行部門 不是歐盟的機構。由《欧洲委员会法规》所成立,具有國際法地位,包含歐洲人權法院
成員 由歐盟成員國國家或政府首腦、執委會主席及自己的主席組成 由歐盟成員國部長級官員組成 由歐盟成員國各派一員代表,經歐洲議會同意組成 47個成員國
主席 由歐盟高峰會任命,任期兩年半,可連任一次[17] 每六個月由各成員國輪流出任(外交理事會除外)[18] 由歐盟高峰會提名,經歐洲議會同意,任期五年[19] 其中外長會議每六個月由各成員國輪流出任[20]
所在地 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 斯特拉斯堡
官方網站 www.european-council.europa.eu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ww.consilium.europa.eu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c.europa.eu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ww.coe.in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歐盟任務與政策

[编辑]

條約賦予的歐盟任務

[编辑]

依據《歐盟運作條約[21],歐盟權限分為聯盟專屬任務,以及聯盟與會員國的共同任務。其中第1部(Part)第1篇(Title)第4條(Article)第2項規定,聯盟與會員國共同的主要任務領域有10個:

  1. 內部市場(法語:Marché intérieur, 德語:Binnenmarkt, 英語:Internal Market
  2. 社會政策,限於本條約所定義之範圍;
  3. 經濟、社會與領土的團結;
  4. 農業和漁業,不含海洋生態的保護;
  5. 環境保護;
  6. 消費者保護;
  7. 運輸;
  8. 全歐網絡(英語:Trans-European Networks);
  9. 能源;
  10. 自由、安全與正義的領域
  11. 大眾健康的共同政策,限於本條約所定義之範圍。

目前主要政策

[编辑]
  • 實行《里斯本條約》核心的決策機制
  • 成員國間的自由貿易
  •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 参见《申根公约》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愛爾蘭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除外)
  •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都可以自由地在其他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
  •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歐元标志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歐元欧元区内各国,不含丹麥瑞典波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捷克匈牙利,但部分国家欧元和该国货币并用)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離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 欧盟国家要将每年的预算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审查,欧盟委员会有权否决并要求成员国修改预算[22]

所有这些目标[來源請求]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盟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成員國

[编辑]
2005年歐盟EPP大會

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

  1. 1958年創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