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昌際

禹昌際(1615年9月18日—17世紀),泰交靜庵河南開封府鄭州汜水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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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昌際熟習《易經》,個性聰敏好學,博通書史,是順治二年(1645年)舉人,三年(1646年)聯捷進士,先在戶部觀政,五年(1648年)獲授長沙推官[2],兩個月內執法公平,後被長沙知府張弘猷顧忌被誣陷而回籍,回鄉後以啟迪後學為己任,為知縣潘麒甡振興文教、整治書院,延課諸生竟日講論經義,又擅長詩歌,著有《楚遊草》流傳[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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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禹代言、冠縣縣丞;祖父禹通,壽官;父禹懋中,庠生[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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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汜水縣志·卷八·人物上》:禹昌際,字泰交,號靜庵,冠縣丞代言曾孫,習易經,性敏好學,淹貫書史,聯捷登順治丙戌科傅以漸榜進士,會試三百二十一名,殿試三甲六十七名,授湖廣長沙府推官,涖任兩月執法不阿,為知府所忌被誣回籍,慨然以啟迪後學為己任,邑令潘麒甡振興文教、整飭書院,延課諸生竟日講論經義,批閱會卷耳提面命,誨諭諄諄,擇課藝尤者刻汜邑人文百餘篇,長於詩歌,著有《楚遊草》。 舊志
  2. ^ 2.0 2.1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禹昌際,曾祖代言;祖通,壽官;父懋中,庠生。泰交,易二房,乙卯八月二十六日生,汜水人,乙酉二十五名,會試三百二十一名,三甲六十七名,戶部觀政,戊子授湖廣長沙府推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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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 民國《汜水縣志》·卷八·人物上
官衔
前任:
李引芳
清朝長沙府推官
1648年—1650年
繼任:
張崇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