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坪牌坊群
舒坪牌坊群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13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舒坪牌坊群位於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舒坪牌坊群共兩座,分別位於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舒坪鎮磨刀嶺村和金魚村。
- 李氏·吳氏節孝坊建於清同治八年(1869),是兩代節孝牌坊,坐南向北,牌坊為石結構,三樓四柱三門式,通高7.85公尺,通寬6.6公尺;字匾處分別刻“一門勁節”,“兩世冰霜”;牌坊通體雕刻精美,花鳥人物、龍獅松鶴,均鏤刻的栩栩如生,上方的聖旨匾額更是鏤空雕刻了九龍祥雲;牌坊主體雕刻保存完整,具有較高的歷史和科學藝術價值。
- 劉氏節孝坊建於清光緒三十年(1904),坐東南向西北。牌坊為石結構,三樓四柱三門式,通高7.2公尺,通寬6.4公尺;明間上、下額坊問字匾處刻《節母事略記》,落款為“大清光緒三十年”;牌坊雕刻精美,具有較高的歷史和科學藝術價值。
2009年,舒坪牌坊群被自貢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