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贤法 萧贤法(1914年—1981年),男,江西万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2] 参考资料[编辑] ^ 历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名辞典. 北京: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6: 286. ISBN 9787507813746.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这是一篇與中國人物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萧贤法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职务查论编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第三届全国理事会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第三届全国理事会[注 1]1966年4月-1986年12月会长楚图南 → 王国权 → 柴泽民 → 王炳南 → 章文晋副会长 丁西林 于光遠 王昆侖 王照华 许 立 任映仑 宋一平 李 琦 萧贤法 狄子才 陳忠經 邹大鹏 吴全衡 周一萍 周而复 张 } 孟用潜 罗 俊 武 衡 杨 纯 郝德青 勇龙桂 趙樸初 赵毅敏 黄 中 黄辛白 崔义田 崔继瑗 曹醒华 谢镗忠 王伏林(增补) 书记处书记 任映仑(兼) 林 林 宋常华 李希庚 秘书长王伏林[注 2] ^ 注1:1969年改为现名 ^ 注2:1983年起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