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染干
生平
[编辑]拓跋珪九年(385年),刘显想要杀害拓跋珪,拓跋珪听说后,在八月轻骑北归贺染干的哥哥贺讷。贺染干为人粗暴,忌妒拓跋珪,经常图谋杀害拓跋珪,但每次拓跋珪都得到姑姑,也就是贺染干的母亲辽西公主支持和拥护,所以贺染干没能实现野心。有一次,贺染干命令党羽侯引乙突谋杀拓跋珪,尉古真得知后秘密的告知了拓跋珪,侯引乙突不敢动手。贺染干怀疑是尉古真泄露了谋划,就把尉古真抓起来审讯,用两个车轴夹他的头,伤了尉古真的一只眼,尉古真拒不承认,贺染干就放了他[1][2]。贺染干于是出兵包围了拓跋珪,贺染干的姐姐贺氏出来对贺染干说:“你们想要把我发配到什么地方,而要杀我的儿子呢?”贺染干惭愧离去[3][4][5]。诸部落的大人向贺讷兄弟请求推举拓跋珪为君主,贺染干说:“在我们的国境中,怎么可以这样!”贺讷说:“拓跋珪是大国的后世子孙,复兴祖先的事业,对我国家来说是福分。大家经常互相支持帮助,册立君主统领政权,你还有不同的意见,怎么是为臣的表现?”贺讷于是和各人一起劝进,拓跋珪于是在牛川登基为代王[6][7]。
登国元年(386年)三月,刘显从善无向南逃奔到马邑,他的族人刘奴真率领部众向代国请求投降。刘奴真的哥哥刘犍之前居住在贺兰部,刘奴真向代王拓跋珪进言,请求征召刘犍前来,让他统领自己的部众,拓跋珪同意了。刘犍统领了独孤部部众,自以为长久依附贺讷,感激他,派弟弟刘去斤给贺讷送去黄金和马匹。贺染干对刘去斤说:“我对待你们兄弟很优厚,如今你们统领了部众,应该来归附我。”刘去斤请求去刘奴真那里劝说。刘奴真说:“父亲是代国的臣属,时代忠诚。我立志保全名声节操,所以把部落推让给你们。现在你们毫无德行,竟然要背叛君主怀有二心。”刘奴真于是就杀了刘犍和刘去斤。贺染干听说以后,率领骑兵攻打刘奴真,刘奴真害怕,迁徙部落投奔代国。拓跋珪亲自接待刘奴真,派遣使者去责备贺染干,贺染干才停止了行动[8][9]。
登国元年八月,刘显派遣弟弟刘亢泥把拓跋珪的叔叔拓跋窟咄从西燕迎会,派兵跟随拓跋窟咄向着北魏南部边境进发,拓跋窟咄威逼拓跋珪,贺染干也入侵北魏北部响应,北魏部众惊扰,没有固定的志向[10][11][12]。
登国四年(389年)二月,拓跋珪讨伐吐突邻部。贺讷和贺染干兄弟心怀异图,于二月戊戌(389年3月26日)率领诸部落救援吐突邻部。拓跋珪进攻贺兰部,贺兰部溃散,贺讷向西逃走[13]。登国四年四月,后燕范阳王慕容德、赵王慕容麟攻击贺讷,追击到勿根山,贺讷穷困窘迫请求投降,后燕将贺兰部迁徙到上谷郡,把贺染干作为人质送到中山郡[14]。登国五年(390年)六月,刘卫辰派遣儿子直力鞮征讨贺讷,贺讷向拓跋珪告急请降。七月丙子(389年8月31日),拓跋珪挑选精锐骑兵二十万人救援,军队前往羊山,直力鞮退走[15],就把贺讷的部落和贺讷的弟弟们迁移到北魏的东部边界。登国六年(391年)正月,贺染干想要谋杀贺讷取代成为贺兰部的酋长,贺讷于是和贺染干互相进攻。拓跋珪告知后燕,请求作为向导讨伐贺兰部。二月甲戌,慕容垂派遣儿子慕容麟讨伐贺讷,镇北将军兰汗率领龙城的士兵攻击贺染干[16]。四月,兰汗在牛都击败贺染干。六月甲辰(391年7月20日),慕容麟在赤城击败贺讷,将贺讷俘虏,慕容垂命令慕容麟将贺讷放归贺兰部,将贺染干迁移到中山郡[17]。拓跋珪派遣军队救援贺讷,慕容麟才引兵撤退[18][19][20][21]。
其他
[编辑]2014年,包头市文物管理处、达茂旗文物管理所张海斌、王新文、乔志杰等同志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红格塔拉种羊场发现一块十六国时期的石刻,因其记载内容为“宁西将军云中王某某”“建威将军马邑公某某”葬母事宜,故取名“‘宁西将军云中王’葬母石铭”。包头博物馆研究员杨建林和张海斌认为,石铭中“建威将军马邑公染干”就是贺染干,389年对于贺兰部来说,是由盛转衰的分水岭。二月,贺讷兄弟在救援高车诸部时被拓跋珪击败。六月,又遭到后燕打击,遂投降后燕。后燕可能将前燕曾授予贺赖头的“宁西将军、云中郡公”这一官爵转授予贺讷,且提高一格,封为“云中王”,同时封贺染干为“建威将军、马邑公”。从391年左右贺讷再次倒向后燕时被封为“归善王”来看,后燕确有将贺讷封王的想法。389年后燕将贺讷封为“宁西将军、云中王”,其目的与前燕一样,希望借助贺兰部的力量抑制拓拔部,这大概也是拓跋珪在390年大力打击贺兰部的原因之一[22]。
家庭
[编辑]父母
[编辑]兄弟姐妹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魏书·卷二十六·列传第十四》:太祖之在贺兰部,贺染干遣侯引乙突等诣行宫,将肆逆。古真知之,密以驰告,侯引等不敢发。染干疑古真泄其谋,乃执栲之,以两车轴押其头,伤一目,不伏,乃免之。
- ^ 《北史·卷二十·列传第八》:道武之在贺兰部,贺染干遣侯引乙突等将肆逆。古真知之,密以驰告。染干疑古真泄其谋,乃执拷之,以两车轴押其头,伤其一目。不服,乃免之。
- ^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后弟染干忌太祖之得人心,举兵围逼行宫。后出谓染干曰:“汝等今安所置我,而欲杀吾子也?”染干惭而去。
- ^ 《北史·卷十三·列传第一》:后后弟染干忌道武之得人心,举兵围逼行宫。后出谓染干曰:“汝等今安所置我,而欲杀吾子也?”染干惭而去。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贺讷弟染干以珪得众心,忌之,使其党侯引七突杀珪;代人尉古真知之,以告珪,侯引七突不敢发。染干疑古真泄其谋,执而讯之,以两车轴夹其头,伤一目,不伏,乃免之。染干遂举兵围珪;贺氏出谓染干曰:“汝等欲于何置我,而杀吾子乎!”染干惭而去。
- ^ 《魏书·卷八十三上·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刘显之谋逆,太祖闻之,轻骑北归讷。讷见太祖,惊喜拜曰:“官家复国之后当念老臣。”太祖笑答曰:“诚如舅言,要不忘也。”讷中弟染干粗暴,忌太祖,常图为逆,每为皇姑辽西公主拥护,故染干不得肆其祸心。于是诸部大人请讷兄弟求举太祖为主。染干曰:“在我国中,何得尔也!”讷曰:“帝,大国之世孙,兴复先业,于我国中之福。常相持奖,立继统勋,汝尚异议,岂是臣节!”遂与诸人劝进,太祖登代王位于牛川。
- ^ 《北史·卷八十·列传第六十八》:后刘显谋逆,道武轻骑归讷,讷惊拜曰:“官家复国,当念老臣。”帝笑答曰:“诚如舅言,要不忘也。”讷中弟染干粗暴,忌帝,常图为逆。每为皇姑辽西公主拥护,故染干不得肆其祸心。诸部大人请讷兄弟,求举道武为主,染干不从。遂与诸大人劝进,道武登代王位于牛川。
- ^ 《魏书·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一》:族人奴真领部来附。奴真兄犍,先居贺兰部。至是,奴真请召犍而让部焉。太祖义而许之。犍既领部,自以久托贺讷,德之,乃使弟去斤遗之金马。讷弟染干因谓之曰:“我待汝兄弟厚,汝今领部,宜来从我。”去斤请之奴真。奴真曰:“父为国家附臣,世效忠贞。我志全名节,是故推让。今汝等无状,乃欲叛主怀贰。”于是杀犍及去斤。染干闻其杀兄,率骑讨之,奴真惧,徙部来奔太祖。太祖自迎之,遣使责止染干。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刘显自善无南走马邑,其族人奴真帅所部降于代。奴真有兄犍,先居贺兰部,奴真言于代王珪,请召犍而以所部让之;珪许之。犍既领部,遣弟去斤遗贺讷金马。贺染干谓去斤曰:“待汝兄弟厚,汝今领部,宜来从我。”去斤许之。奴真怒曰:“我祖父以来,世为代忠臣,故我以部让汝等,欲为义也。今汝等无状,乃谋叛国,义于何在!”遂杀犍及去斤。染干闻之,引兵攻奴真,奴真奔代。珪遣使责染干,染干乃止。
- ^ 《魏书·卷十五·列传第三》:军既不至,而稍前逼。贺染干阴怀异端,乃为窟咄来侵北部。人皆惊骇,莫有固志。
-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军既不至,而稍前逼贺染干。贺染干阴怀异端,乃为窟咄来侵北部。人皆惊骇,莫有固志。
-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燕赵王麟军未至魏,拓跋窟咄稍前逼魏王,贺染干侵魏北部以应之,魏众惊扰,北部大人叔孙普洛亡奔刘卫辰。
-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二月癸巳,至女水,讨叱突邻部,大破之。戊戌,贺染干兄弟率诸部来救,与大军相遇,逆击走之。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燕范阳王德、赵王麟击贺讷,追奔至勿根山,讷穷迫请降,徙上之上谷,质其弟染干于中山。
-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夏四月丙寅,行幸意辛山,与贺驎讨贺兰、纥突邻、纥奚诸部落,大破之。六月,还幸牛川。卫辰遣子直力鞮寇贺兰部,围之。贺讷等请降,告困。秋七月丙子,帝引兵救之,至羊山,直力鞮退走。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贺染干谋杀其兄讷,讷知之,举兵相攻。魏王珪告于燕,请为乡导以讨之。二月,甲戌,燕主垂遣赵王麟将兵击讷,镇北将军兰汗帅龙城之兵击染干。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六月,甲辰,燕赵王麟破贺讷于赤城,禽之,降其部落数万。燕主垂命麟归讷部落,徙染干于中山。
- ^ 《魏书·卷二·帝纪第二》:六月,慕容贺驎破贺讷于赤城。帝引兵救之,驎退走。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夏,四月,燕兰汗破贺染干于牛都。
- ^ 《魏书·卷八十三上·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及太祖讨吐突邻部,讷兄弟遂怀异图,率诸部救之。帝击之,大溃,讷西遁。卫辰遣子直力鞮征讷。讷告急请降,太祖简精骑二十万救之。遂徙讷部落及诸弟处之东界。讷又通于慕容垂,垂以讷为归善王。染干谋杀讷而代立,讷遂与染干相攻。垂遣子麟讨之,败染干于牛都,破讷于赤城。太祖遣师救讷,麟乃引退。
- ^ 《北史·卷八十·列传第六十八》:及帝讨吐突邻部,讷兄弟遂怀异图,率诸部救之。帝击之,大溃,讷西遁。卫辰遣子直力鞮征讷,讷告急请降。道武简精骑二十万救之,遂徙讷部落及诸弟,处之东界。讷又通于慕容垂,垂以讷为归善王。染干谋杀讷而代立,讷遂与染干相攻。垂遣子麟讨之,败染干于牛都,破讷于赤城。道武遣师救讷,麟乃引退。
- ^ 杨建林 张海斌, 《新见十六国时期“宁西将军云中王”葬母石铭》,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第02期), 2022年, (第02期): 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