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烈

陳茂烈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浙江瑞安縣
字號字時周
出生六月二十三日
逝世正德十一年冬(1517年)
配偶娶鄭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陳茂烈(1459年—1517年),字時周,號如賓,福建興化衛籍浙江瑞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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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鄉試第十三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二十八名進士[1][2]。授吉安府推官,十六年三月选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3],十六年十二月實授,以母老乞归养,清苦不能自存。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改任福建晋江县儒学教谕,使得资禄以养親,又给月米三石。十一年卒于家[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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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伯洪;祖父陳慶四;父陳善祥,母張氏。慈侍下[5]。無子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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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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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監察御史陳茂烈傳》:(實錄)監察御史陳茂烈正德十一年冬卒於家。巡按福建御史王應鵬奏其清修苦節,貧且無後,請加卹典以勵士風。禮部議:茂烈孩提之性,富貴莫移,冰孽之操,始終弗懈,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應鵬奏,令有司樹坊表宅賜以名額,或附入鄉賢祠歲時修祀,仍優給其家。從之。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壬戌,终养监察御史陈茂烈卒。巡按福建御史王应鹏奏其清修苦节,贫且无后,请加恤典,以励士风。礼部议茂烈孩提之性,富贵莫移;冰檗之操,始终弗解,殆儒者之高蹈也。宜如应鹏奏,令有司树坊表宅,赐以名额,或附入乡贤祠,岁时修祀,仍优给其家。从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