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湖府,明朝时设置的府。
漢牂牁郡內地也,有龍馬湖,因名。唐為羈縻州四,總名馬湖部。元朝称之为马湖路,属于叙南宣抚司。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冬,馬湖路總管安濟,遣其子安仁來歸附,设立为马湖府,土知府安氏,下辖一个县(屏山县)、領長官司四:曰泥溪長官司,曰平夷長官司,曰蠻夷長官司,曰沐川長官司[1][2]。弘治八年,土知府安鰲有罪,巡按御史張鸞請治之,伏誅,遂改馬湖府為流官知府。弘治九年(1496年)改土歸流。雍正五年(1727年),废。轄今四川屏山,雷波、金陽,美姑、馬邊,沐川一帶。
- ^ 《明史》卷三百十一列傳第一百九十九土司二四川土司一馬湖
- ^ 张廷玉等,《明史》(卷43):“马湖府元马湖路,属叙南宣抚司。洪武四年十二月为府。领县一,长官司四(泥溪、平夷、蛮夷、沐川)。东北距布政司千一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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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馬湖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