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等爵

二十等爵,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爵位制度,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西漢時中下層爵位的性質由軍功爵轉化為普通的吏民爵,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爵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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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二十等爵起設自秦國商鞅变法,以賞軍功,共設二十级,每一級都有相應的經濟待遇。临战,斩敌首一级,則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1]秦始皇時,改徹侯列侯內侯倫侯[2],西漢時改回舊稱。據高敏,《秦漢史論集》中《秦的賜爵制度試探》,「中更」(更,音「郎」)[3]、「右更」出現於商鞅死後,「關内侯」出現於統一之前,「大上造」則出現在統一後。無爵者則稱為「士伍」,二十等爵以賞軍功為主,但也有例外,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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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時,可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继承了秦的爵位,二十等爵分為三個階層,高層為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中層為(十八級—十級),低層為五大夫(九級)以下[4]。二十等爵之上設有諸侯王漢武帝時,因避諱改稱“徹侯”為“通侯”,後又稱“列侯”[5]。從西漢開始,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但爵不得超過公乘[6]。汉初朝廷赏赐爵位的同时根据爵位等级授予不同大小的田和宅[7]

東漢時,列侯始分為縣侯、鄉侯、亭侯三等。漢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對二十等爵制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十八級到十五級爵位分別改為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以賞軍功。[8]

魏晉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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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朝承襲二十等爵制,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設置五等爵,位於王爵之下,二十等爵之上。[9]

北朝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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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推行孝文漢化改革,在華北恢復了對百姓的賜爵制度[10]北魏以後,賜爵制度漸衰,唐朝時已稱之為“古爵”[11][12]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二十等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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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級 秦爵名 漢爵名[13] 漢初受田[14] 漢初受宅基地[15] 漢末魏晉南朝爵名[8] 北朝隋唐宋爵名[10][16]
一級 公士 公士 1.5頃 1.5宅 公士 公士
二級 上造 上造 2頃 2宅 上造 上造
三級 簪裊 簪裊 3頃 3宅 簪裊 待考
四級 不更 不更 4頃 4宅 不更 待考
五級 大夫 大夫 5頃 5宅 大夫 待考
六級 官大夫 官大夫 7頃 7宅 官大夫 待考
七級 公大夫七大夫 公大夫 9頃 9宅 公大夫 待考
八級 公乗 公乗 20頃 20宅 公乗 待考
九級 五大夫 五大夫 25頃 25宅 待考 待考
十級 左庶長 左庶長 74頃 74宅 待考 待考
十一級 右庶長 右庶長 76頃 76宅 待考 待考
十二級 左更 左更 78頃 78宅 待考 待考
十三級 中更 中更 80頃 80宅 待考 待考
十四級 右更 右更 82頃 82宅 待考 待考
十五級 少上造 少上造 84頃 84宅 五大夫
十六級 大良造 大上造 86頃 86宅 關外侯
十七級 駟車庶長 駟車庶長 88頃 88宅 關中侯
十八級 大庶長 大庶長 90頃 90宅 名號侯
十九級 內侯倫侯[2] 關內侯 95頃 95宅 關內侯
二十級 徹侯通侯)→列侯[2] 通侯列侯[5] 105宅 列侯

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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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後律》中有對二十等爵繼承法的詳細規定。[4]

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均原級世襲。徹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孺子子、良人子。關內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

若死者屬於正常死亡,卿(十八級-十級)的後子均降襲為公乘,五大夫(九級)到簪裊(三級)均降兩級世襲,上造(二級)與公士(一級)不可世襲。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若死者因公事而亡,其爵位則一律原級承襲,無爵者的繼承者為公士。第一到第十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妻、祖父、祖母、戶中同居者。

印綬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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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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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級[8][17] 爵名
二十級 列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三梁冠
十九級 關內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十八級 名號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十七級 關中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十六級 關外侯 銅印龜鈕 墨綬 進賢二梁冠
十五級 五大夫 銅印環鈕 墨綬 進賢二梁冠

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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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級[18][19] 爵名
二十級 列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三梁冠→進賢二梁冠 朝服
十九級 關內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朝服
十八級 名號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朝服
十七級 關中侯 金印龜鈕 紫綬 進賢二梁冠 朝服
十六級 關外侯 銀印珪鈕 青綬 進賢二梁冠 朝服

賜爵事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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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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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王)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秦王政 四年(前243年) 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20]
九年(前238年) 戰咸陽,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20]
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20]
十二年(前235年) 文信侯不韋死,竊葬。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20]
秦始皇 二十七年(前220年) 是歲,賜爵一級。[20]
三十五年(前212年) 因徙三萬家麗邑,五萬家雲陽,皆復不事十歲。[20]
益发谪徙边。[20]〈【集解】徐廣曰:「表云徙於北河、榆中,耐徙三處。拜爵一級。」〉[21]
三十六年(前211年) 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20]

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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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漢高帝 二年二月五日(前205年3月4日) 施恩德,賜民爵[22]
五年五月(前202年) 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23]
十二年二月(前195年) 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23]
漢惠帝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前195年6月23日) 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24]
元年十二月(前194年) 賜民爵,戶一級[24]
五年九月(前189年) 賜民爵,戶一級[24]
漢前少帝 元年二月(前187年) 賜民爵,戶一級[25]
漢後少帝 八年春(前180年) 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25]
漢文帝 八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前180年11月14日)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26]
元年正月(前179年)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26]
漢景帝 元年四月(前156年)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三年六月(前154年) 賜民爵一級[27]
四年六月(前153年) 賜民爵一級[27]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前150年6月18日) 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中元年四月(前149年)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中五年六月(前145年)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後元年三月(前143年)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27]
後三年正月(前141年) 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漢武帝 建元元年二月(前140年)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8]
元光元年四月(前134年) 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28]
元狩元年四月二十一日(前122年6月1日) 立皇太子,賜中二千石爵右庶長,民為父後者一級[28]
元鼎四年十月(前114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元封元年四月七日(前110年5月5日)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漢昭帝 始元五年六月(前82年) 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29]
元鳳四年正月二日(前77年2月25日) 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29]
漢宣帝 本始元年五月(前73年) 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30]
本始二年五月(前73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0]
地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前67年5月24日) 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30]
元康元年三月(前65年) 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三老孝弟力田帛[30]
元康二年三月(前64年) 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元康三年春(前63年)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元康四年三月(前62年)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鰥寡孤獨各一匹[30]
神爵元年三月(前61年) 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神爵四年二月(前58年)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神爵四年四月(前58年) 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30]
五鳳元年正月(前57年) 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30]
五鳳三年三月(前55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0]
甘露二年正月(前52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甘露三年二月(前51年) 賜民爵二級[30]
漢元帝 初元二年正月(前47年)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1]
初元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前47年6月17日) 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31]
初元四年三月(前45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31]
永光元年正月(前43年)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31]
永光元年三月(前43年) 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1]
永光二年二月(前42年) 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31]
建昭五年三月(前34年)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31]
竟寧元年正月(前33年)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31]
漢成帝 建始三年三月(前30年)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河平元年三月(前28年)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32]
河平四年正月(前25年)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鴻嘉元年二月(前20年)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2]
永始四年正月(前13年)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2]
綏和元年二月九日(前8年3月20日) 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32]
漢哀帝 綏和二年四月八日(前7年5月7日)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33]
建平四年五月(前3年)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33]
漢平帝 元始元年正月(1年) 賜天下民爵一級[34]
元始四年二月七日(4年3月14日)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34]

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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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王莽 始建國元年正月一日(9年1月15日) 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35]

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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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漢光武帝 建武三年閏正月二十二日(27年3月16日) 賜天下長子當為父後者爵,人一級[36]
建武二十九年二月四日(53年3月10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7]
建武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55年7月6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37]
漢明帝 建武中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57年6月13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粟,人十斛[6]
永平三年二月十九日(60年4月6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6]
永平十三年五月十日(70年6月5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永平十五年四月五日(72年5月9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令天下大酺五日[6]
永平十七年五月五日(74年6月16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永平十八年四月十一日(75年5月13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漢章帝 永平十八年十月二日(75年10月28日) 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8]
建初三年三月二日(78年4月1日)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建初四年四月四日(79年5月21日)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元和二年五月三十日(85年7月8日) 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38]
元和二年九月十六日(85年10月20日) 加賜男子爵,人二級[38]
漢和帝 永元三年正月十九日(91年2月23日)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39]
永元八年二月十九日(96年3月29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9]
永元十二年三月十四日(100年4月9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元興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6年2月12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漢安帝 永初三年正月九日(109年2月25日) 賜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占者人一級[40]
永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12年7月5日) 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40]
永初七年八月二日(113年8月29日) 賜民爵[40]
元初元年正月二日(114年2月23日) 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穀,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40]
永宁元年四月十一日(120年5月24日) 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40]
延光元年三月二日(122年4月24日) 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40]
延光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24年3月26日) 賜男子爵,人二級[40]
漢順帝 永建元年正月二日(126年2月10日)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1]
永建四年正月十一日(129年2月16日) 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41]
陽嘉元年正月二十八日(132年3月1日)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41]
永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39年6月6日)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建康元年四月十五日(144年6月2日) 賜人爵各有差[41]
漢質帝 永嘉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45年4月2日) 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41]
本初元年六月三日(146年6月28日)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漢桓帝 建和元年正月八日(147年2月24日) 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2]
漢靈帝 建宁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68年3月18日) 賜民爵及帛各有差[43]
漢獻帝 建安二十年正月十八日(215年3月6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一級,孝悌、力田二級[44]

曹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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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魏文帝 黃初元年十一月一日(220年12月13日) 賜男子爵人一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二級[45]
黃初三年九月九日(222年10月31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45]
魏明帝 太和元年十一月(227年)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6]
青龍元年二月六日(233年3月4日) 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46]
景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39年2月15日) 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46]
魏元帝 景元元年六月二日(260年6月27日)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7]

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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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晉武帝 泰始元年十二月十七日(266年2月8日) 賜天下爵,人五級[48]
晉安帝 義熙元年正月十六日(405年3月3日) 賜百姓爵二級,鰥寡孤獨穀人五斛,大酺五日[49]

南朝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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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宋武帝 永初元年六月十四日(420年7月11日)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0]
宋文帝 元嘉十七年十月三日(440年11月14日)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1]
宋孝武帝 元嘉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453年5月21日)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52]
孝建元年正月二十八日(454年3月14日)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2]
孝建元年七月二十一日(454年8月31日)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2]
大明二年正月十七日(458年2月17日) 吏身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52]
大明四年正月十二日(460年2月20日) 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52]
大明六年正月十日(462年2月25日) 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52]
大明七年二月十七日(463年3月23日)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52]
宋前廢帝 景和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65年12月22日)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53]
宋明帝 泰始元年十二月七日(466年1月10日)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4]
泰始二年九月九日(466年10月4日) 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54]
泰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469年2月20日) 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54]
宋後廢帝 元徽二年十一月十九日(474年12月14日) 賜民男子爵一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級[55]
元徽四年正月九日(476年2月20日) 賜力田爵一級;貸貧民糧種[55]

南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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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齊高帝 建元元年四月二十三日(479年5月30日) 賜民爵二級,文武進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56]
齊武帝 永明四年閏正月十五日(486年3月7日) 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57]
永明十一年四月十四日(493年5月16日)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7]
齊明帝 建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94年12月31日)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從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58]
建武三年閏十二月二十日(497年2月8日) 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58]
齊東昏侯 永元元年四月二十四日(499年5月20日) 立皇太子誦,大赦,賜民為父後爵一級[59]

南朝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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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梁武帝 天監元年四月八日(502年5月2日) 賜民爵二級;文武加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0]
天監十三年二月八日(514年3月21日) 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天監十四年正月一日(515年2月2日) 皇太子冠,赦天下,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60]
天監十八年正月十一日(519年2月27日) 輿駕親祠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普通元年正月一日(520年2月6日) 大赦天下,賜文武勞位,孝悌力田爵一級,尤貧之家,勿收常調,鰥寡孤獨,並加贍卹[61]
普通四年二月十八日(523年3月22日)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大通元年正月一日(527年2月19日)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中大通元年正月九日(529年2月4日)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中大通三年正月十日(531年2月14日)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中大通三年七月七日(531年8月7日) 立晉安王綱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為父後者及出處忠孝文武清勤,並賜爵一級[61]
中大通五年正月二日(533年2月13日)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中大通六年二月十日(534年3月12日) 輿駕親耕籍田,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大同三年正月五日(537年2月2日)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大同五年正月十七日(539年2月22日) 輿駕親祠南郊,詔孝悌力田及州閭鄉黨稱為善人者,各賜爵一級,並勒屬所以時騰上[61]
中大同元年四月十四日(546年5月31日)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賚宿衛文武各有差[61]
中大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547年3月2日)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太清元年四月二十一日(547年5月27日)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在朝群臣宿衛文武並加頒賚[61]
梁元帝 承聖元年十一月十二日(552年12月15日) 孝子義孫,可悉賜爵[62]
梁敬帝 太平元年九月二十五日(555年10月27日) 大赦,孝悌力田賜爵一級,殊才異行所在奏聞,饑難流移勒歸本土[63]

南朝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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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陳武帝 永定元年十月十日(557年11月18日) 賜民爵二級,文武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逋租宿債,皆勿復收[64]
陳文帝 永定三年六月二十一日(559年8月11日) 文武內外,量加爵敘;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天嘉元年正月一日(560年2月14日)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立者,賜穀人五斛;孝悌力田殊行異等,加爵一級[65]
天嘉元年正月九日(560年2月22日) 賜民爵一級[65]
天嘉三年正月十日(562年2月1日) 普賜民爵一級;其孝悌力田,別加一等[65]
天嘉三年七月二十一日(562年9月7日) 皇太子納妃王氏,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二級[65]
天嘉六年正月十一日(565年2月28日) 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65]
天康元年四月九日(566年5月15日) 皇孫至澤生,在位文武賜絹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陳廢帝 光大元年正月三日(567年1月30日)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6]
光大元年七月十日(567年8月31日) 立皇子至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卿士已下賚帛各有差[66]
陳宣帝 太建元年正月四日(569年2月7日) 大赦天下;在位文武賜位一階;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異等殊才,並加策序;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67]
太建五年三月二十三日(573年5月12日) 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67]
太建十年四月十三日(578年5月7日) 應在軍者可並賜爵二級,并加賚卹,付選即便量處[67]
陳後主 太建十四年正月十三日(582年2月22日) 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為父後者,並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穀人五斛、帛二匹[68]
太建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582年6月1日) 立皇子永康公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已下賚帛各有差[68]
至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584年9月4日) 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各賜一級,鰥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8]

前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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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劉曜 光初五年(322年) 大赦天下殊死已下,賜民爵二級,孤老貧病不能自存者帛各有差[69]

後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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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趙明帝 六年(324年) 農桑最修者賜爵五大夫[70]
趙武帝 建武二年(336年) 賜百姓爵一級[71]

前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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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秦宣昭帝 永興二年(358年)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鰥寡高年穀帛有差,丐所過田租之半[72]
建元十二年(376年) 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孝悌力田爵二級,孤寡高年穀帛有差,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三日[72]

後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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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秦文桓帝 弘始四年(402年) 立皇子泓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73]

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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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燕獻武帝 建平六年(405年) 立超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子為父後者人爵二級[74]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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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魏孝文帝 太和十七年七月五日(493年8月3日) 以皇太子立,詔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10]
太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493年9月21日) 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10]
太和十七年九月二十日(493年10月17日) 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太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493年11月13日) 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10]
太和十八年正月十七日(494年2月9日) 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太和十八年十一月一日(494年12月14日) 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95年2月8日) 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10]
太和十九年四月十三日(495年5月23日) 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10]
太和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495年6月2日) 賜兗州民爵及粟帛如徐州[10]
太和十九年六月十五日(495年7月23日) 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百年以上賜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賜以穀帛;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太和十九年十月九日(495年11月12日) 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縣令,八十以上賜爵三級,七十以上賜爵二級;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10]
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八日(497年2月26日) 立皇子恪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10]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497年5月15日) 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0]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四日(497年6月20日) 雍州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10]
魏宣武帝 延昌元年十一月十日(512年12月5日)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量給粟帛[75]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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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齊文宣帝 天保元年五月十日(550年6月11日) 百官進階,男子賜爵,鰥寡六疾義夫節婦旌賞各有差[76]
齊孝昭帝 皇建元年十一月四日(560年12月8日)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77]
齊武成帝 太宁二年正月十六日(562年3月8日) 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78]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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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隋恭帝 義寧元年十一月十五日(617年12月21日) 复天下勿出今年租赋,赐民子孙承後者爵一级[79]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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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唐高祖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日(618年6月21日) 官人百姓,賜爵一級[80]
唐高宗 乾封元年正月十日(666年2月22日) 天下百姓年二十一已上八十以下,赐古爵一级[11]
唐中宗 神龙元年九月五日(705年10月1日) 天下百姓为父後者,各赐古爵一级[11]
唐玄宗 天寶八载闰六月五日(749年7月27日) 天下百姓丈夫户头者,宜各赐爵一级;天下侍老,并量赐爵一级[81]
唐德宗 大曆元年六月一日(779年7月22日) 百姓為戶者,賜古爵一級[12]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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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賜爵時間 賜爵內容
宋太宗 端拱元年正月十七日(988年2月12日) 民年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6]
端拱元年閏五月十日(988年7月1日) 賜諸州高年爵公士[16]
淳化五年正月二十一日(994年3月11日) 諸州能出粟貸饑民者賜爵[16]
宋真宗 咸平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03年2月1日) 賜京城百歲老人祝道嵓爵一級[82]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十八日(1010年4月11日) 赤縣父老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攝官,賜粟帛終身;八十者爵一級[83]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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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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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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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商君書 境內第十九》:“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
  2. ^ 2.0 2.1 2.2 里耶秦简8-455号木方:“内侯为伦侯,彻侯为列侯。”
  3. ^ 鄭樵《通志·氏族略》:「更音郎。秦大夫爵也。」
  4. ^ 4.0 4.1 《二年律令·置後律》:“疾死置後者,徹侯後子為徹侯,其毋適子,以孺子、良人子。關內侯後子為關內侯,卿後子為公乘,五大夫後子為公大夫,公乘後子為官大夫,公大夫後子為大夫,官大夫後子為不更,大夫後子為簪裊,不更後子為上造,簪裊後子為公士。其毋適子,以下妻子、偏妻子……為縣官有為也,以其故死若傷二旬中死,皆為死事者,令子男襲其爵。毋爵者,其後為公士。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產,毋男同產以女同產,毋女同產以妻。諸死事當置後,毋父母、妻子、同產者以大父,毋大父以大母與同居數者。”
  5. ^ 5.0 5.1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子。”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後漢書 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第二》
  7. ^ 《二年律令·户律》:关内侯(田)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五(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
  8. ^ 8.0 8.1 8.2 《三國志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裴註:“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9. ^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晉文帝為晉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萬戶,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
  10.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魏書 卷七下 高祖紀第七下》
  11. ^ 11.0 11.1 11.2 《册府元龟 卷八十四 帝王部 赦宥第三》
  12. ^ 12.0 12.1 《舊唐書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13. ^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14. ^ 《二年律令·戶律》:“關內侯九十五頃。大庶長八十頃,駟車庶長八十八頃,大良造八十六頃,少上造八十四頃,右更八十二頃,中更八十頃,左更七十八頃,右庶長七十六頃,左庶長七十四頃。五大夫廿五頃,公乘廿頃,公大夫九頃,官大夫七頃,大夫五頃。不更四頃,簪三頃,上造二頃,公士壹頃半。”
  15. ^ 《二年律令·戶律》:“宅之大,方卅步。壹徹侯受百五宅,關內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良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三宅,上造二宅,公士壹宅半。公卒、士五、庶人壹宅。司寇、隱官半宅。欲為戶者,許之。”
  16. ^ 16.0 16.1 16.2 16.3 《宋史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17. ^ 《晉書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縣侯、鄉亭侯,則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書,關中內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則冠兩梁。”
  18. ^ 《宋書 卷十八 志第八》:“縣、鄉、亭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三梁冠……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關外侯,銀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19. ^ 《隋書 卷十一 志第六》載梁陳之制:“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
  20.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史記·秦始皇本紀》
  21. ^ 史記三家註·卷六
  22. ^ 《漢書 卷一上 高帝紀第一上》
  23. ^ 23.0 23.1 《漢書 卷一下 高帝紀第一下》
  24. ^ 24.0 24.1 24.2 《漢書 卷二 惠帝紀第二》
  25. ^ 25.0 25.1 《漢書 卷三 高后紀第三》
  26. ^ 26.0 26.1 《漢書 卷四 文帝紀第四》
  27. ^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漢書 卷五 景帝紀第五》
  28. ^ 28.0 28.1 28.2 28.3 28.4 《漢書 卷六 武帝紀第六》
  29. ^ 29.0 29.1 《漢書 卷七 昭帝紀第七》
  30. ^ 30.00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7 30.08 30.09 30.10 30.11 30.12 30.13 《漢書 卷八 宣帝紀第八》
  31. ^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漢書 卷九 元帝紀第九》
  32. ^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漢書 卷十 成帝紀第十》
  33. ^ 33.0 33.1 《漢書 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34. ^ 34.0 34.1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35. ^ 《漢書 卷九十九中 王莽傳第六十九中》
  36. ^ 《後漢書 卷一上 光武帝紀第一上》
  37. ^ 37.0 37.1 《後漢書 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下》
  38. ^ 38.0 38.1 38.2 38.3 38.4 《後漢書 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39. ^ 39.0 39.1 39.2 39.3 《後漢書 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第四》
  40.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後漢書 卷五 孝安帝紀第五》
  41. ^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後漢書 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第六》
  42. ^ 《後漢書 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
  43. ^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
  44. ^ 《後漢書 卷九 孝獻帝紀第九》
  45. ^ 45.0 45.1 《三國志 卷二 魏書二 文帝紀第二》
  46. ^ 46.0 46.1 46.2 《三國志 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第三》
  47. ^ 《三國志 卷四 魏書四 三少帝紀第四》
  48. ^ 《晉書 卷三 帝紀第三》
  49. ^ 《晉書 卷十 帝紀第十》
  50. ^ 《宋書 卷三 本紀第三》
  51. ^ 《宋書 卷五 本紀第五》
  52. ^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宋書 卷六 本紀第六》
  53. ^ 《宋書 卷七 本紀第七》
  54. ^ 54.0 54.1 54.2 《宋書 卷八 本紀第八》
  55. ^ 55.0 55.1 《宋書 卷九 本紀第九》
  56. ^ 《南齊書 卷二 本紀第二》
  57. ^ 57.0 57.1 《南齊書 卷三 本紀第三》
  58. ^ 58.0 58.1 《南齊書 卷六 本紀第六》
  59. ^ 《南齊書 卷七 本紀第七》
  60. ^ 60.0 60.1 60.2 60.3 《梁書 卷二 本紀第二》
  61. ^ 61.00 61.01 61.02 61.03 61.04 61.05 61.06 61.07 61.08 61.09 61.10 61.11 61.12 《梁書 卷三 本紀第三》
  62. ^ 《梁書 卷五 本紀第五》
  63. ^ 《梁書 卷六 本紀第六》
  64. ^ 《陳書 卷二 本紀第二》
  65. ^ 65.0 65.1 65.2 65.3 65.4 65.5 65.6 《陳書 卷三 本紀第三》
  66. ^ 66.0 66.1 《陳書 卷四 本紀第四》
  67. ^ 67.0 67.1 67.2 《陳書 卷五 本紀第五》
  68. ^ 68.0 68.1 68.2 《陳書 卷六 本紀第六》
  69. ^ 《晉書 卷一百三 載記第三》
  70. ^ 《晉書 卷一百五 載記第五》
  71. ^ 《晉書 卷一百六 載記第六》
  72. ^ 72.0 72.1 《晉書 卷一百十三 載記第十三》
  73. ^ 《晉書 卷一百十七 載記第十七》
  74. ^ 《晉書 卷一百二十七 載記第二十七》
  75. ^ 《魏書 卷八 世宗紀第八》
  76. ^ 《北齊書 卷四 帝紀第四》
  77. ^ 《北齊書 卷六 帝紀第六》
  78. ^ 《北齊書 卷七 帝紀第七》
  79. ^ 《大唐創業起居注 卷二》
  80. ^ 《舊唐書 卷一 本紀第一》
  81. ^ 《册府元龟 卷八十六 帝王部 赦宥第五》
  82. ^ 《宋史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83. ^ 《宋史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