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脑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2年10月8日) |
政治系列的一部份 |
行政機構 |
---|
最高領導人 |
國家元首 虚位元首 |
政府 |
|
|
政党 |
|
政體設計 |
政府類型 |
列表 |
政治主題 |
政府首脑[1](英語:head of government)是一国政府的领导人,亦是政府行政部門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政府首长、行政首長。
君主專制国家的政府首脑由君主指定或兼任,如沙特阿拉伯首相。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的国家中,議会制政治体制下,政府首脑由议会授权,通常由议会选举获胜的政党领袖担任,如英国首相、德国总理。共和制国家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兼任(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或者直接由總統任命之,如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在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执政共产党的最高层领导人担任,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该制度理论上讲属于议会制,因为这些国家的国家元首的职权普遍都是礼仪性质的,但地位和权力在执政共产党总书记之下。
直至2021年8月,各国或政權现任元首名称有20种,其中專任政府首脑(157国)及國家元首(行政長官)兼任政府首腦(66国)。
政府首腦職銜
[编辑]各国政府首脑职衔不一。清末,中国首次出现政府首脑的“总理”职位——内阁总理大臣,該職稱是仿效日本在1885年設立的內閣首長職務。中華民國建立后,历代政府沿用至今。在中文翻译中,共和制国家政府首脑职衔一般翻译為总理(如德国总理)、政府主席(如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1])等。君主制国家政府首脑职衔一般翻译为首相(如英国首相),或称內閣總理大臣(如日本)等。
- 总理
- 首相
- 内阁总理大臣
- 国务总理
- 国务院总理
- 国务资政
- 国务卿(不包括美国)
- 内阁总理
- 政府主席
- 部长会议主席
- 国务资政(不包括新加坡)
- 國務大臣
- 大臣委员会主席
- 行政院院長
- 政府总理
- 政务院总理
- 埃米尔
- 第一財政大臣
- 行政长官
- 行政首长
- 地方政府首长,则称为地方行政首长。
- 首席部长
- 总督
列表
[编辑]數量 | 使用名稱 | 使用國家或政權 |
---|---|---|
專任政府首腦 | ||
114 | 总理 |
|
22 | 首相 | |
7 | 部长会议主席 | |
1 | 国务院总理 | |
2 | 行政長官 | |
2 | 政府總理 | |
1 | 內閣總理大臣 | |
1 | 國務大臣 | |
1 | 内阁总理 | |
2 | 政府主席 | |
1 | 大臣會議主席 | |
1 | 國務總理 | |
1 | 行政院院長 | |
1 | 首席國務大臣 | |
2 | 委員會主席 | |
兼任政府首腦 | ||
52 | 由國家元首兼任 |
按照政体分类政府首脑
[编辑]政府首脑职称 | 代表国家 | 政体 | 备注 |
---|---|---|---|
總理、國務總理 | 哈萨克斯坦、 秘魯、 韩国 | 总统制 | 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兼任總理角色(行政首長),直接領導行政機關,不設總理,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部分国家设总理,但實際上則更類似於超級部長或幕僚長的角色。 |
總理 部长会议主席 | 德国、 以色列 義大利 | 内阁制 | 在议会制國家,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虛位元首,真正行使行政職權的是總理(部分共和國或稱部長會議主席),共和制國家元首由議會組成的選舉團選出。议会共和制的一種形式。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总理为首的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 |
首相 內閣總理大臣 | 英国 日本 | 君主立宪制(內閣制) | 君主立宪制奉行议会至上,内阁和政府首腦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是虚君,没有实权,僅做為國家的象徵。英国和二战后的日本都是属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則由君主傳統世襲。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與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相對。是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 |
政府首相、政府總理 | 沙烏地阿拉伯、 阿曼 | 君主专制 | 國家元首為世襲君主,有權任命政府首腦、解散議會和任命各部首長、議員等。政府首腦多數由君主兼任。 |
部长会议主席 政府主席 行政院院長 | 法國 俄羅斯 中華民國 | 半总统制 | 在半总统制(又称雙首長制)國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依其國情的不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总理代表行政机关向议会负责,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總統擁有国防及外交权力,甚至掌握所有行政權,且擁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
國務院總理 政府總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挝、 越南 | 社会主义共和制 | 在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一党执政的原因,政府首脑一般由执政党的最高领导层担任,亦有总书记兼任的情况。 |
委員會主席、國務卿 | 梵蒂冈 | 政教合一 | 梵蒂冈城国实行政教合一,宗座梵蒂岡城國委員會主席为政府首脑,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为治权机构暨最高权力机关;國務卿同作為政府首腦由教宗親自任命。 |
官邸
[编辑]政府首腦通常與國家元首一樣有特定的官邸做為其辦公處所,有些兼做起居處所,以下是其中比较著名的官邸:
国家/政權 | 政府首腦 | 政府首腦官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總理 | 中南海(非正式,亦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所在地) |
日本 | 日本內閣總理大臣 | 內閣總理大臣官邸(位于东京都永田町,居住用的公邸位於其側) |
俄羅斯 | 俄羅斯聯邦總理 | 莫斯科白宮(居住地位於奧金佐沃區的新奥加廖沃) |
大韓民國 | 韩国国务总理 | 國務總理公館(位於首爾三清洞) |
英国 | 英国首相 | 唐寧街10號 |
法國 | 法国总理 | 馬提尼翁府 |
德国 | 德国总理 | 聯邦總理府(1945年以前位於帝國總理府) |
義大利 | 意大利總理 | 基吉宫 |
泰國 | 泰国總理 | 曼谷彭世洛府(機關所在地位於政府大樓) |
柬埔寨 | 柬埔寨首相 | 金邊和平宮(居住地位於达克茂市) |
加拿大 | 加拿大總理 | 萨塞克斯径24号 |
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總理 | 總理府和齊利比利樓 |
新西兰 | 紐西蘭總理 | 總理府 |
羅馬尼亞 | 羅馬尼亞總理 | 維多利亞宮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首相 | 斯里柏达纳大厦(機關所在地位於布城首相署) |
中華民國 | 行政院院長 | 金華街142號官邸 |
越南 | 越南總理 | 政府辦公室 |
印度 | 印度總理 | 馬場道7號官邸 |
巴基斯坦 | 巴基斯坦總理 | 總理府 |
斯里蘭卡 | 斯里蘭卡總理 | 雞蛋花屋 |
孟加拉国 | 孟加拉国总理 | 人民之家 |
黎巴嫩 | 黎巴嫩总理 | 贝鲁特政府宫 |
伊拉克 | 伊拉克总理 | 巴格達共和宮 |
以色列 | 以色列总理 | 總理官邸 |
丹麦 | 丹麥首相 | 瑪麗安堡官邸 |
瑞典 | 瑞典首相 | 萨格尔府 |
荷蘭 | 荷兰首相 | 首相官邸 |
比利时 | 比利時首相 | 朗贝尔蒙府 |
西班牙 | 西班牙首相 | 蒙克洛亞宮 |
葡萄牙 | 葡萄牙總理 | 聖本篤宮 |
波蘭 | 波蘭總理 | Willa Parkowa(機關所在地位於總理府) |
芬兰 | 芬蘭總理 | 夏季海岸 |
新加坡 | 新加坡總理 | 斯里淡馬錫 |
奥地利 | 奧地利總理 | 聯邦總理府 |
捷克 | 捷克總理 | 克拉瑪斯別墅 |
斯洛伐克 | 斯洛伐克總理 | 大主教夏宮 |
匈牙利 | 匈牙利總理 | 布達加爾默羅修道院作為總理府,但現任總理奧班·維克多事實上在「5. Cinege út」居住。 |
塞爾維亞 | 塞爾維亞總理 | 政府大樓作為總理府,總理事實上在貝爾格萊德「Vila "Bokeljka"」和「Bulevar kneza Aleksandra Karađorđevića 75」官邸居住。 |
亞美尼亞 | 亞美尼亞總理 | 政府大樓 |
阿尔及利亚 | 阿爾及利亞總理 | 政府宮 |
衣索比亞 | 衣索比亞總理 | 孟尼利克宫 |
备注
[编辑]- ^ 2019年古巴憲法公投通過後,原國家元首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不再兼任古巴部長會議主席
- ^ 未被普遍承認的國家,參見塞浦路斯問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即政府首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即政府首腦。
注釋
[编辑]- ^ 1.0 1.1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2007-07-31 [2022-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0) (简体中文).
2006年9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以下简称本组织总理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赫梅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库洛夫、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阿济莫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