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亮工
方亮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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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廣東番禺縣 |
字號 | 字季鄰 |
出生 | 四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梁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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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工(1536年—?),字季鄰,號寅所,廣東廣州府南海縣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廣東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授浙江乌程县知县,擢升南京工部主事。歷浙江嚴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编辑]曾祖父方元剛;祖父方崧;父方宗尹,母雷氏。具庆下。從兄方肯堂,同科進士。弟方亮宸[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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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叢文蔚 | 明朝乌程县知县 隆慶五年-七年 | 繼任: 羅用敬 |
前任: 鄭銳 | 明朝浙江嚴州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繼任: 陳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