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源
林維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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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福建省臺灣府淡水廳枋橋 | 1840年3月21日
逝世 | 1905年6月16日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 | (65歲)
国籍 | 大清 |
职业 | 企業家 |
活跃时期 | 滿清末年 |
林維源 | |
漢字 | 林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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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字 | Lîm Ûi-goân |
台語羅馬字 | Lîm Uî-guân |
号 | |
漢字 | 冏卿 |
白話字 | Kéng-kheng |
台語羅馬字 | Kíng-khing |
表字 | |
漢字 | 時甫 |
白話字 | Sî-hú |
台語羅馬字 | Sî-hú |
林維源(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時甫,號冏卿,臺灣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族長,生父林國華,養父林國芳。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卿、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于閩南厦门至卒。
簡介
[编辑]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林維源兼祧國華、國芳兩房。
1862年林國芳病死,林維源繼任為族長。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臺湾(见“中法战争”,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銀,以充军饷。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1]。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臺灣巡撫兼任)管轄,但實為北臺灣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仗,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大天后宮設立番學堂以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卿”。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與知名買辦李春生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再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战争后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賣給法国。林維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2]
惟據許雪姬的研究,林家在1902年時在臺產業僅約312萬日圓[3]
家族
[编辑]- 除元配外,有側室四人。林維源育有四子:林懷訓(林訓壽,長子,早夭)、林祖壽(三子)、林伯壽(四子)、林松壽(五子);另有一女 林月(1873-1911)。此外,有養子林爾嘉(次子)。又林維源女兒林月於七個月大時(1874年)過繼給鄭谷(林維源祖父林平侯曾傭於米商鄭谷家)的孫子鄭財為養女(長女;再姓為鄭月,鄭月後適米商(米搗業)王清之長子王佛來為妻,再姓為 王鄭月;後王鄭月生一女王大目(1897),後王大目適米糧運輸商蔡必萍之長子蔡長廉為妻,再姓為蔡王大目;即林維源外孫女。[4]
參考資料
[编辑]- ^ 洪安全(總編輯); 馮明珠; 鄭永昌; 陳維新; 陳龍貴; 李天鳴; 王福壽; 林信美; 張起玉 (编). 清宮臺灣巡撫史料 初版. 台灣: 國立故宮博物館. 2006年9月: 44. ISBN 978-957-562-495-8.
- ^ 甲午战争后 台湾百姓曾计划凑钱买回国土 - 凤凰网. [200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1).
- ^ 許雪姬,〈林本源邸園的興築與變遷─家族與庭園的歷史〉
- ^ 連橫·《臺灣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