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州 (明朝) 武定州,明清时设置的州,属济南府。在今山东省境。 元朝时,武定州为棣州地,治所在厌次县,属济南路。明朝洪武初年,州县俱废。洪武六年(1373年)六月,复置州,改名乐安州。永乐十五年(1417年),汉王府(朱高煦)迁於此。宣德元年(1426年)废除。同年元年八月,改乐安州为武定州。南有大清河,又有土河,又有商河。东南有清河巡检司。西南距府二百四十里。下辖四县:阳信县、海丰县、乐陵县、商河县。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升武定州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復升武定直隸州置武定府。 参考资料[编辑] 《明史 志第十七 地理二》 这是一篇關於山东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