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有復
洪有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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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福建南安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懋纯,號心庵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 福建南安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年(1602年) 湖廣江夏縣(今湖北武昌區) |
親屬 | 曾祖父洪昕、祖父洪宙、父親洪庭蘭。母李氏、繼母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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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有复(1540年—1602年),字懋纯,號心庵,福建南安英都良山村人,徙居晋江,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鄉試第二十一名,萬曆八年(1580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三十八名[1][2][3]。授武陵县知縣,后擢工科给事中,歷任礼科左给事中,后补广东按察副使,迁浙江按察使,擢湖广右布政使,寻转左布政使。死於任內[4]。
家庭及關聯
[编辑]曾祖父洪昕,曾任義官、祖父洪宙、父親洪庭蘭。母李氏、繼母朱氏[5]。
註釋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清·周學曾等,《晋江县志》(卷38):“洪有复,字懋纯,自南安徙居晋江。万历庚辰进士。初选武陵县,时方清丈,悉心勾稽,保障拊循,擢工科给事中。戊子典试贵州,取士得人。历礼科左给事中,补广东按察副使,擢罗定参政。岑溪猺叛,有复进剿,大破之。上功,迁浙江按察使,擢湖广右布政使,寻转左。是时矿税吸骨镂脂,力请税归有司,竟得请。自是天下各直省俱晏然受赐,国用充而民生裕。卒于官。肇庆、罗定俱祀名宦。”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參考文獻
[编辑]-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